阿合奇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工作职责
办公地址:阿合奇县南大街西14院党委楼一楼。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10:00-13:30,下午16:00-20:00;冬季上午10:00-14:00,下午16:00-19:3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08-5626622 联系人:张志虎
(一)贯彻落实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法规,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发挥退役军人在落实阿合奇县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的作用。
(二)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贯彻落实退役军人留县安置优惠优待政策;承担企业军转干部解困稳定工作;促进退役军人留在阿合奇县,奉献基层;配合做好招录退役士兵充实乡(镇)场工作。
(三)承担计划分配的军队转业干部、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年度安置计划的组织实施;组织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贯彻落实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
(四)组织协调落实移交阿合奇县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五)负责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贯彻落实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六)组织实施拥军优属工作。承担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落实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并组织实施。
(七)承担退役军人思想政治、舆论宣传、总结表彰、荣誉奖励和信访工作;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指导退役军人党建工作。
(八)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九)负责烈士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等工作;组织实施烈士实际编纂宣传和英雄烈士纪念活动;承担烈士褒扬、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工作及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承担烈士评定的申报工作。
(十)完成阿合奇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