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合奇县卫健委部门职责
办公地址:新疆阿合奇县友谊东路102号阿合奇县卫健委。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10:00-13:30,下午16:00-20:00;冬季上午10:00-14:00,下午16:00-19:3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08-5621523 联系人:曹建飞
一、主要职责
(一)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自治区、自治州关于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法规、草案、政策、规划、规章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负责阿合奇县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组织实施并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
(二) 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井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制定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执行国家、自治区、自治州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四)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自治区、自治州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执行国家药品法典,执行自治州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督评估,依法贯彻执行和公布国家、自治区食品安全标准并组织实施。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有关工作。
(七)制定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贯彻落实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八)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自治州计划生育政策。
(九)指导乡(镇)场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负责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一)承担县老龄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指导县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十二)配合拟订有关中医药地方性规章,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负责拟订有关促进中医药产业化发展的相关政策。
(十三)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对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负行业监管(行业主管)职责,组织开展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十四)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