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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合奇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职责

办公地址:阿合奇县佳朗奇新城教育局2院林草局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10:00-13:30,下午16:30-20:00;冬季10:00-14:00,下午16:00-19:3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08-5621599    联系人:周尹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林业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的决议、批示;结合县域实际,制订相应的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起草地方林业管理政策草案,完善林业政策和管理制度。

二、制订全县林业发展、改革及其生态建设的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和林业综合开发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林业生产建设的总体布局、林业产业结构调整、森林资源消长和合理利用规划的实施;指导林业发展改革、现代林业体系建设、林产品市场体系建设。

三、组织指导全县植树造林、国土绿化和各类林业用地、造林绿化工程项目的建设;对全县林木采伐、森林经营活动实行宏观管理、组织协调造林项目和林业生态环境建设、水土保持、农田基本建设方面造林绿化项目的实施;负责森林采伐迹地更新。

四、主管全县森林资源,负责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的基础设计建设;负责编制并上报森林采伐限额,监督执行采伐限额;监督和负责木材凭证采伐、凭证销售等林政管理工作,维护生产经营者经营林业的合法权益的责任;负责林木、林地权属管理;负责征用、占用、转让林业用地的初审上报;监督林地的开发利用;负责国有森林资源资产管理。负责全县林业行政执法监管。指导林业普法工作。指导县级依法治林和林业队伍建设。承担县级林业政务公开工作。

五、指导、监管生态公益林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植树造林、退耕还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防治工作。指导、监管生态公益林的培育工作。承担县绿化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六、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林木种子种苗的管理工作

七、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野生动物、植物、湿地保护工作。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经营利用。组织监督湿地的合理利用、组织、协调阿合奇托什干河国家级湿地公园有关工作。

八、指导全县林业产业的发展,负责对木材采伐、运输、收购、加工、综合利用、林产品加工生产等进行宏观管理和业务指导;组织编制、上报林业基本建设、多种经营、技术改造、转产项目并指导实施;负责督促检查林业企业生产安全操作制度、规程的执行。

九、负责本行政区域森林防火的监督和管理工作,承担本级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机构的日常工作。

十、归口管理林业执法体系建设和林业执法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指导森林公安局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指导、协调、监督查处破坏森林资源和野生动物资源的案件;指导检查监督、指导、协调、监督森林病虫害防治、森林植物检疫、外来林业有害生物入侵的防范工作,保持森林资源,维护林区安全。

十一、参与监督全县林业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负责林业建设项目申报和监督管理;监管国有林业资产;指导林业统计工作。

十二、指导、监督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权流转,指导林权纠纷调处,指导集体林场、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

十三、组织、指导县级林业产业发展。承担沙棘产业发展工作。指导林业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和林业产业资源的合理配置。

十四、具体实施退耕还林工程。

十五、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十六、制定林业科学发展规划,协调有关林业的人才引进工作;指导全县林业教育和专业人才培训;负责林业系统科技人员的管理;组织、指导林业生态文化建设工作,负责全县林业宣传、林业行政精神文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

十七、承担林业信息化建设有关工作。

十八、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