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合奇县农业农村局部门职责
办公地址:阿合奇县南大街西21院农业农村局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10:00-13:30,下午16:30-20:00;冬季上午10:00-14:00,下午16:00-19:3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08-5621022 联系人:阿依加勒肯
(一)组织实施阿合奇县“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指导监督农业综合执法;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等政策研究。
(二)统筹推动发展阿合奇县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三)贯彻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四)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镇企业发展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五)负责种植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农业产业化发展。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负责渔业监督管理。
(六)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产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七)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承担外来物种相关管理工作。
(八)负责阿合奇县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贯彻自治区、自治州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
(九)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阿合奇县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十)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中央、自治区、自治州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岀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十一)承担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科技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应用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二)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十三)牵头开展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农业涉外事务,参与阿合奇县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国际交流合作,参与阿合奇县农业对外援助政策和规划制定,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有关农业援外项目。
(十四)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自治州有关畜牧兽医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等;负责畜牧业、兽药和兽医器械行饲料饲草业、畜禽屠宰行业监督管理。
(十五)贯彻落实畜牧业、兽药和兽医器械行业、兽医事业发展、动物疫病防治、检疫监督、饲料饲草业、畜禽屠宰行业的政策法规,拟订发展规划,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
(十六)执行畜牧业、兽医器械行业、动物疫病防治、动物卫生、饲料饲草业、畜禽屠宰行业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
(十七)指导畜牧业结构调整、畜禽遗传资源保护与利用种畜禽管理及良种推广利用、标准化规模化生产、畜禽养殖场备案管理、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畜牧设施装备现代化。
(十八)指导饲草良种体系建设、饲草生产加工流通、草牧业转型升级、农牧交错带产业结构调整。
(十九)负责动物疫病防治和疫情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动物疫病监测和风险评估,监督指导动物疫情扑灭工作。负责动物防疫应急管理。
(二十)负责兽医医政监督管理,负责兽医相关人员、兽医和动物诊疗机构管理。承担畜牧兽医体系建设工作。
(二十一)负责实施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动物防疫条件审核、动物标识及动物产品可追溯、动物卫生监督分级管理工作。
(二十二)实施兽医生物制品、动物病原微生物和实验室生物安全分级管理,负责兽医实验室考核评估。
(二十三)负责兽药及兽医器械、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生鲜乳生产收购运输环节、畜禽屠宰环节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二十四)提出畜牧兽医科研、技术推广项目建议,负责重大科研、推广项目的管理工作。指导行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与改革。负责组织畜牧行业科技培训。
(二十五)组织畜禽养殖、屠宰、饲料饲草生产等牧情调度承担畜牧业综合生产形势分析和畜牧兽医行业统计有关工作。组织畜牧业产品供求信息、价格信息的收集和分析;拟订畜牧业发展规划;提出相关投资项目需求和财政项目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
(二十六)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对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负行业监管(行业主管)职责,组织开展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二十七)完成阿合奇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八)职能转变。
1.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农业发展质量,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推进畜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劳动生产率、资源利用率畜禽生产率,提升畜产品有效供给能力,提升畜牧业绿色发展水平,加快推进畜牧业现代化。
2.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相关农业生产资料、农业畜牧业投入品、生鲜乳和畜禽养殖、屠宰等各环节监督管理和动物疫病防控,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严防、严管、严控质量安全风险和重大动物疫病风险,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安心。
3.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加强对行业内交叉重复以及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农业投资项目的统筹整合,落实放管服要求,进一步下放审批权限,最大限度缩小项目审批范围,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提升国家、自治区支农政策效果和资金使用效益,简化畜牧兽医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办理程序及要求。
(二十九)有关职责分工。
与阿合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职责分工
1、阿合奇县农业农村局负责食用农产畜品从种养植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阿合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
2、阿合奇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实施植物疫病防控。
3、阿合奇县农业农村局与阿合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建立食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形成监管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