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当前位置:
  2. 首页 > 政务公开 > 阿合奇县政府办公室 > 文件
  3. > 正文

关于印发《阿合奇县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2024年-2028年)》的通知

索  引  号 kz_ahqx00/2024-01421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名        称 关于印发《阿合奇县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2024年-2028年)》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24-06-30 19:04 发布日期 2024-07-01 11:58
文        号 〔〕阿政办发〔2024〕9号 有  效  性 有效
发文单位 阿合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机构 阿合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乡(镇)场,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县直各单位:

《阿合奇县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2024-2028年)》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4630

(此件公开发布)



阿合奇县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

2024年-2028年)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十四五”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环大气〔20231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切实做好城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保护和改善城区居民正常的工作、生活和学习环境,完善声环境保护工作机制,依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等国家标准,结合县域国土空间规划和环境噪声污染现状,制定阿合奇县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简称“区划”)方案。

一、区划适用范围

本次区划范围限定在中心城区城镇开发边界内,主要包括新城区和老城区

二、区划期限

本方案规划期限时间为2024年—2028年。

三、区划的主要依据

(一)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

(二)规范标准

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城市声环境常规监测》(HJ640-2012);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

《声学环境噪声测量方法》(GB3222-94);

《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能力建设技术要求(试行)》(总站物字〔202313号);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

《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234号)。

(三)其他依据

《关于加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改善城乡声环境质量的指导意见》(环发〔2010144号);

《关于加强和规范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办大气函〔20171709号);

“十四五”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环大气〔20231号);

《关于加强噪声监测工作的意见》(环办监测〔20232号);

《关于加强噪声监测工作的通知》(新环办便函〔202328号);

《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情况评估工作方案》(环办便函〔202398号);

《关于组织开展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情况评估工作的通知》(新环办大气〔202354号);

《阿合奇县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年)》;

《阿合奇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四、声环境功能区分类和限值

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规定,声环境功能区按区域的使用功能特点和环境质量要求,分五种类型:

0类声环境功能区:指康复疗养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

1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

2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业、工业混杂,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

3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工业生产、仓储物流为主要功能,需要防止工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

4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距离之内,需要防止交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包括4a类和4b类两种类型:4a类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城市轨道交通(地面段)、内河航道两侧区域;4b类为铁路干线两侧区域。

依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0-4类区环境噪声限值如表1所示。

1  声环境功能区分类及环境噪声限值

声环境功能区分类

昼间/dB(A)

夜间/dB(A)

0类区

50

40

1类区

55

45

2类区

60

50

3类区

65

55

4a类区

70

55

4b类区

70

60

五、功能区划分结果

本次区划严格按照《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等标准,在县域中心城区划分了0-39个声环境功能区,总面积4.55km2(不含4类功能区)。其中:1类区4个,面积2.21km22类区5个,面积2.34km2;无0类和3类功能区。4类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结果:将已建成4条主干路、8条次干路两侧一定范围内区域和县客运站划定为4a类功能区。因无铁路等设施,不划定4b类声环境功能区。

(一)0类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结果

由于阿合奇县城市范围内无康复疗养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因此本次声环境功能区划未划定0类声环境功能区。

(二)1类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结果

1.适用区域: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

2.执行标准: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1类标准,昼间55分贝,夜间45分贝。

3.划分结果:共划分41类声环境功能区,面积2.21km²,各个1类声环境功能区面积大于0.5km21类功能区划分情况见表2

2  1类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情况统计表

编号

名称

边界范围

面积

(㎢)

用地类别、面积、占比

参照标准

1-1

南城区气象局1类居民文教区

东侧:河滩路、建设路(规划名称,泄洪渠旁边)、南大街、文萃路(规划名称,加油站西侧);

南侧:城镇开发边界线;

西侧:团结路、沿河路、健康路;

北侧:城镇开发边界线。

0.32

Ⅰ类用地0.23㎢,占地率72.1%;Ⅱ类用地0㎢,占地率0%;其他用地0.09㎢,占地率27.9%

符合(GB/T15190-2014)中“8.2.2c”

1-2

南城区东部1类居民文教区

东侧:团结路、北大街、步行街、

光明路;

南侧:城镇开发边界线;

西侧:城镇开发边界线;

北侧:城镇开发边界线、沿河路、

北大街、青年路。

0.91

Ⅰ类用地0.65㎢,占地率71%;Ⅱ类用地0.06㎢,占地率6.6%;其他用地0.20㎢,占地率22.4%

符合(GB/T15190-2014)中“8.2.2c”

1-3

北城区托什干1类居民文教区

东侧:城镇开发边界线;

南侧:友谊路;

西侧:阿克玉托克路;

北侧:叶尼赛路、佳郎奇路、教育路(行知路)、城镇开发边界线。

0.61

Ⅰ类用地0.44㎢,占地率72.1%;Ⅱ类用地0㎢,占地率0%;其他用地0.17㎢,占地率27.9%

符合(GB/T15190-2014)中“8.2.2c”

1-4

北城区镇政府1类居民文教区类

东侧:城镇开发边界线;

南侧:友谊路;

西侧:城镇开发边界线;

北侧:阿勒克木路。

0.37

Ⅰ类用地0.3㎢,占地率81%;其他用地0.07㎢,占地率19%

符合(GB/T15190-2014)中“8.2.2c”


(三)2类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结果

1.适用区域: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业、工业混杂,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

2.执行标准: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2类标准,昼间60分贝,夜间50分贝。

3.划分结果:共划分52类声环境功能区,面积2.34㎢。2类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情况见表3

3  2类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情况统计表

编号

名称

边界范围

面积(㎢)

用地类别、面积、占比

参照标准

2-1

永达搅拌公司2类混合区

东侧:城镇开发边界线;

南侧:城镇开发边界线;

西侧:清洁路(规划名称);

北侧:城镇开发边界线。

0.22

Ⅰ类用地0.09㎢,占地率40.9% ;Ⅱ类用地0.05㎢,占地率22.7%;其他用地0.08㎢,占地率36.4%

(GB/T15190-2014)中“8.2.2c”

2-2

南城区东部2类混合区

东侧:城镇开发边界线;

南侧:城镇开发边界线;

西侧:文萃路(规划名称,加油站西侧)、南大街、建设路(规划名称,泄洪渠旁边)、河滩路;

北侧:沿河路、城镇开发边界线。

1

Ⅰ类用地0.6㎢,占地率50%;Ⅱ类用地0.2㎢,占地率20%;其他用地0.3㎢,占地率30%

(GB/T15190-2014)中“8.2.2c”

2-3

南城区中心2类混合区

东侧:健康路;

南侧:环城路、城镇开发边界线;

西侧:步行街、光明路;

北侧:沿河路、团结路、北大街。

0.52

Ⅰ类用地0.33㎢,占地率63.5%;Ⅱ类用地0㎢,占地率0%;其他用地0.19㎢,占地率36.5%

按照《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设定为商业中心,直接划为2类功能区。

2-4

北城区东部2类混合区

东侧:叶尼赛路;

南侧:佳郎奇路;

西侧:教育路(行知路);

北侧:叶尼赛路。

0.3

Ⅰ类用地0.17㎢,占地率56.7%;Ⅱ类用地0㎢,占地率0%;其他用地0.13㎢,占地率43.3%

(GB/T15190-2014)中“8.2.2c”

2-5

北城区西部2类混合区

东侧:城镇开发边界线;

南侧:友谊路、城镇开发边界线;

西侧:城镇开发边界线;

北侧:阿勒克木路、城镇开发边界线。

0.3

Ⅰ类用地0.1㎢,占地率33.3%;Ⅱ类用地0.11㎢,占地率36.7%;其他用地0.09㎢,占地率30%

(GB/T15190-2014)中“8.2.2c”


(四)3类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结果

由于阿合奇县城市范围内无需防止工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因此本次声环境功能区划未划定3类声环境功能区。

(五)4类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结果

1.适用区域: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距离之内,需要防止交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包括4a类和4b类两种类型。4a类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等两侧区域;4b类为铁路干线两侧区域。结合阿合奇县实际情况,将交通干线边界线外一定距离内的区域划分为4a类声环境功能区,其距离确定方法为相邻区域为1类声环境功能区的,距离为55m;相邻区域为2类声环境功能区的,距离为40m;相邻区域为3类声环境功能区的,距离为25m。除此之外还需满足其他要求:

1划分4a类声环境功能区时,当临街建筑相对于路面高于三层楼房以上(含三层)时,将临街建筑面向交通干线至交通干线边界线的区域定为4a类声环境功能区。

2)对于临街建筑之后且位于拟划定4a类声环境功能区域范围内的建筑,若其高于前排建筑并受交通噪声直达声影响,则高出部分的楼层面向道路一侧执行4a类声环境功能区的标准。

3)对于临街建筑之后且位于拟划定4a类声环境功能区域范围内因楼房错落设置原因使其部分楼体探出临街建筑遮挡,则对于探出部分的楼体应按临街建筑对待,按照(1)的方法确定4a类声环境功能区域。

2.交通干线划分4类声环境功能区边界的确定方法:1)地面段公路和城市道路以最外侧非机动车道路或非混行道路外延为边界;(2)高路基公路和城市道路以最外侧的边沟或路基边缘为边界,没有辅路的高架公路和城市道路以高架地段面垂直投影的最外侧为边界;(3)高速公路以护网处为边界,没有护网的按一般公路和城市道路处理。

3.执行标准: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4a4b类标准,4a类:昼间70分贝,夜间55分贝;4b类:昼间70分贝,夜间60分贝。

4.划分结果:按照4类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法确定的要求,将阿合奇县中心城区规划范围内将已建成的4条城市主干路、8条城市次干路两侧一定范围内的区域和阿合奇客运站划定为4a类功能区。无4b类。4a类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情况见表4、表5

4 4a类道路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情况统计

序号

名称

类别

起点

终点

备注

1

南大街

主干道

吾曲路

(3号大桥)

S306

(规划2号大桥)

其中佳朗奇大桥至2号大桥之间路段又名皮羌路

2

友谊路

主干道

华能路

叶尼塞路

3

佳朗奇大桥

(新兴路)

主干道

友谊路

南大街

桥面路段为佳朗奇大桥,其它路段又名:新兴路

4

托什干河3号桥

主干道

南大街

G219

含桥面、地面等路段

5

北大街

次干道

文化路

幸福路

6

团结路

次干道

花园路

环城路

7

沿河路

次干道

阳光路

3号大桥

8

佳郎奇路

次干道

华能路

托什干河大桥

9

新居路

次干道

阿勒克木路

滨河路

10

依日加尔路

次干道

阿勒克木路

滨河路

11

教育路

(行知路)

次干道

叶尼塞路

托什干河岸

规划名称:行知路

12

布鲁特路

次干道

叶尼塞路

友谊路

5   4a类声环境功能区客运站情况统计表

编号

名称

详细地址

边界

备注

1

阿合奇客运站

阿合奇县友谊路

友谊路-交通路-客运站北院墙

面积过小不计入4类面积中

六、附则

1.“昼间”和“夜间”的时间划分,按照自治区作息标准实施,即:昼间:08:00--24:00,夜间:00:00--08:00

2.阿合奇县声环境功能区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监督与管理。

3.本方案未尽事宜,参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相关条款执行。

4.本区划调整方案,经阿合奇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执行。

附件:阿合奇县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图



附件

阿合奇县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图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