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AHQ001-2021-000016 | 主题分类 | 水利 |
名 称 | |||
成文日期 | 2021-06-30 00:00 | 发布日期 | 2021-06-30 18:18 |
文 号 | 阿政办发〔2021〕13号 | 有 效 性 | |
发文单位 | 政府办 | 发布机构 | 政府办 |
各乡(镇)、场,阿合奇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县直各单位:
《阿合奇县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1年6月15日
阿合奇县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节水优先方针,推动全县节水型社会建设,加快生态县域建设,实现水资源的高效利用,促进阿合奇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关于开展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的通知》(水资源〔2017〕184号)《关于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 深入推进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通知》(总河湖长令 第3号)《关于落实自治区总河(湖)长第3号令的提示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节水行动实施方案》(新政办发〔2019〕125号)《关于开展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创建工作的通知》(新水办明电〔2020〕9号)等文件要求,结合阿合奇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为核心,把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作为节水型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全面深化改革,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推进“四个全面”,实现“五位一体”,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把节约用水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强化水资源消耗总量和指标刚性约束,全面推进“体系完整、制度完善、设施完备、高效利用、节水自律、监督有效”的节水型社会建设,强化水资源承载能力刚性约束,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用水方式转变,控制水资源消耗强度,提高用水效率,以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支撑阿合奇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到2021年底,达到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标准,并通过自治州验收。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指标全部达到年度目标要求,水价机制改革基本完成,节水型企业、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成率达到50%以上,节水型居民小区建成率达到20%以上。
(一)全面推进各行业节水,推动社会节水氛围形成。
1.大力发展节水农业。通过优化种植业结构,积极落实农业节水增产行动,推进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加大中低产农田改造,全面推进渠道防渗等田间渠系配套工程建设,合理采用喷灌、滴灌等高效节水技术,提高农业用水效率和效益。加强农村标准化种植和标准化养殖用水管理,推进农业种植、养殖用水定额控制。发挥各类农业经营主体作用,推广农耕、农艺、标准化养殖节水措施,建设节水高效农业和生态农业。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水利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场,县发改委、教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2.积极推动工业节水。调整工业产业结构和转变发展方式,禁止扩建、新建高耗水、高污染项目。按照《重点工业行业用水效率指南》,指导工业企业开展节水达标行动,加强节水技术改造,强化用水计量器具监督和检测,加大节水计量检测能力投入,定期开展水平衡测试,推广污水处理再生利用,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加强重点用水户管理,开展年度用水报告制度和计划用水申报制度,实行节水企业达标验收制,做好工业节水减排工作,到2021年底节水型企业建成率达50%。
牵头单位:县发改委
配合单位:各乡(镇)、场,县水利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住建局
3.不断完善供水基础,推动高效节约供水。开展节水型城市建设,大力发展城乡供水一体化。按照国家《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标准》,大力推广应用经国家认证机构认证的节水便器、节水水嘴、淋浴器等节水器具。严格执行节水产品市场准入制度,禁止销售不符合节水强制性标准的产品,加强节水器具和节水产品的推广,加强供水管网更新改造和维护管理,不断降低供水管网的漏损率,到2021年底,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0%以下,节水型居民小区建成率>20%。采取多元化融资方式,统筹规划,先试点后展开,加快推进农村供水、排水体系建设,保障农村集中安全供水。同时做好农村饮用水源保护、污水集中收集处理与水质监测,逐步改善农村水环境。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场,县水利局、发改委、卫健委等相关单位
4.创建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加强机关、医院、学校、酒店、饭店等公共机构日常节水管理,完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加快推进节水技术改造,积极开展水平衡测试。2021年8月底,50%以上公共机构达到节水型公共机构建设标准。
牵头单位: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水利局
配合单位:县直各相关单位
5.水价机制方面。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行居民用水阶梯水价制度,非居民用水计划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探索多形式的水权市场改革;严控高耗水企业、服务业项目审批,探索推广循环用水技术;严控具备使用非常规水条件但未充分利用的建设项目审批;积极推动“合同节水”管理模式实施,制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节水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制度,相关部门从项目前期设计到竣工验收全程监督,确保节水设施落实到位。
牵头单位:县发改委
配合单位:各乡(镇)、场,县水利局、农业农村局、住建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加强水资源管理基础制度建设。
1.强化实施取水许可和水资源有偿使用体制。严格执行取水许可制度,按照取水相关规定,明确取用水户取水总量;审核、复核已发放取水许可证;针对县内不同行业取用不同水源,应严格按照《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0号)实行取水许可制度。全面实施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加大水资源费征收力度,严惩取用水户随意取水、超计划取水以及拖欠水资源费等行为。
牵头单位:县水利局
配合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发改委、住建局等相关单位
2.推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全面贯彻实施《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对在阿合奇县境内河流、湖泊或地下取水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要严格执行水资源论证制度,进行水资源论证,并需获得当地水利部门审批,对较大取用水户必须要编制水资源论证报告,对较小取用水户要求编制水资源论证报告表即可。
牵头单位:县水利局
配合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发改委、住建局等相关单位
(三)完善水资源统一管理制度。制定全县各行业、各灌区的用水总量控制指标,根据水体纳污能力提出排污总量控制指标。建立以用水总量控制与定额管理相结合的管理制度,进行水权交易试点。推行国家有关节水的政策、技术、方法、标准,负责节水型产品认定,负责建设项目“三同时四到位”制度的管理验收和监督检查。建立合理的水价形成机制,实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争取在3-5年内初步建立符合阿合奇县实际的水利工程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建设水资源管理信息系统和调度中心,对水资源进行优化配置和科学调度,提高水资源开发利用水平和科技在水资源管理中的贡献率。
牵头单位:县水利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场,县财政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发改委、自然资源局(林草局)
(四)规范达标考核评估。将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工作纳入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对达标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将与年底单位绩效考核挂钩。
牵头单位:县水利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场,县直相关单位
(五)加强宣传,转变观念,树立全社会节水意识。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全国城市节水宣传周”活动为契机,通过广播、电视、短信、网络等各种媒体,开展宣传活动,特别要在青少年学生中进行节水知识的普及和宣传,引导广大青少年广泛参与节水实践活动,形成“水利主导、教育配合、校社互动、学生参与”的节水宣传教育机制。鼓励公众参与节水工作,形成全社会关心水、爱护水、节约水的良好氛围。
牵头单位:县水利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场,县委宣传部,县教科局、发改委、财政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文旅局、卫健委、统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六)完善政策支持方式。积极筹措资金,落实相关优惠政策,完善节水技术、节水设备、计量监控等基础设施,依法落实环境保护、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等方面税收优惠政策,增加政府投入,鼓励节能减排企业用水效率、排污强度等达到更高标准,支持开展清洁生产、节约用水和污染处理等示范工作,贯彻落实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加大灌排工程运行维护投入,健全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
牵头单位:县财政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场,县发改委、水利局、农业农村局
四、改革创新
(一)推进水权市场改革。开展水资源确权登记管理,明确行政区域取用水权益,科学核定取用水户许可水量。探索各行业间等多种形式的水权交易。推进农业水权制度建设,对用水总量达到或超过分配水量控制指标的乡(镇)场、用水户,通过水权交易解决新增用水需求。加强水权交易监管,规范交易平台建设和运营。
牵头单位:县水利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场,县发改委、自然资源局(林草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
(二)推行合同节水管理。创新节水服务模式,在公共机构、公共建筑、高耗节水工业、高耗水服务行业、农业灌溉、供水管网漏损控制等领域,引导和推动合同节水管理。
牵头单位:县水利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场,县发改委、自然资源局(林草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三)积极鼓励企业参与水效领跑者活动。鼓励企业落实水效标识,加大专项检查力度,逐步淘汰水效等级较低产品;加大对具有水效标识产品的宣传,推广节水产品,贯彻执行节水产品认证成果, 生产建设鼓励使用节水产品。
牵头单位:县发改委
配合单位:各乡(镇)、场,县水利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四)农业节水推广“沙雅模式”。对于分散的小农户,采取土地流转、水利工程托管等模式,推进规模化农业和水利工程专业化集约化管理节水机制建设。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场,县发改委、财政局、水利局
六、实施步骤
(一)组建组织机构阶段(2021年6月底前)
1.建立工作制度,明确各部门职责。
2.大力开展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宣传教育工作。
3.全面启动节水型社会各项达标建设工作任务。
(二)实施阶段(2021年8月底)
1.收集整理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证明支撑材料和档案资料。
2.按照实施方案要求,逐步开展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
(三)技术评估阶段(2021年9月底)
1.按照节水型社会评价标准进行自评打分。
2.提供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的证明支撑材料和档案资料。
3.完成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总结。
(四)验收阶段(2021年10月底)
1.积极做好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验收的证明支撑材料、档案资料和现场准备。
2.完成节水型社会建设技术评估,形成技术评估意见。
3.申请对阿合奇县节水型社会建设进行验收。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充分认识节水型社会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节水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的重点工作内容,进一步建立健全机构,加强对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的统筹、指导和协调,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好各项节水工作任务,为有序推进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提供有力组织保障。
(二)拓宽融资渠道,加大资金投入。优化现有水利支出结构,将节水作为公共财政投入的重点领域,提高财政对节水的投入,积极支持重点节水工程建设。按照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规定,加大对水资源节约、保护和管理工作的支持力度。综合运用财政、税收、价格等调控措施,鼓励社会资本投入。积极探索“以奖代补”等各类方式对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给予资金补助。大力推行合同节水管理等模式,形成基于市场机制的节水服务模式,鼓励社会资本投入。
(三)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开展多种形式节水宣传活动,普及节水知识,增强全社会对水资源忧患意识和节约保护意识。深入开展节水文化建设,把节水教育纳入国民素质教育体系,利用节水宣传教育基地,提高公众节水意识和节水技能,加强对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价值理念传播。形成“政府带头促节水、科技创新促节水,完善政策促节水,加大投入促节水,控污减排促节水、社会参与促节水”的良好氛围。
附件:1.阿合奇县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2.阿合奇县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评价赋分表及任务分解表
附件1
阿合奇县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
努尔夏提·铁来西 |
县委副书记、县长 |
副组长: |
顾守荣 |
县委常委、副县长 |
成员: |
黄明 |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
祁璐 |
县发改委主任 |
|
石林 |
县财政局局长 |
|
木合图别克·木日扎别克 |
县教科局局长 |
|
阿曼吐·马坎 |
县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
|
屈强 |
县住建局局长 |
|
彭新辉 |
县水利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
|
朱马巴依·木哈西 |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
|
努尔拉力·沙沙来 |
克州生态环境局阿合奇分局局长 |
|
阿地利·阿不都拉木提 |
县文旅局局长 |
|
张毅 |
县卫健委主任 |
|
阿尔孜别克·阿山阿力 |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
|
沙根迪克·巴合提巴依 |
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
|
万文玉 |
哈拉布拉克乡党委书记 |
|
李杨成 |
哈拉奇乡党委书记 |
|
张文斌 |
阿合奇镇党委书记 |
|
沙起山 |
苏木塔什乡党委书记 |
|
赖明 |
库兰萨日克乡党委书记 |
|
叶昌文 |
色帕巴依乡党委书记 |
|
刘磊 |
良种场党工委书记 |
|
王胜宏 |
马场党工委书记 |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水利局,办公室主任由彭新辉同志兼任,工作人员从县水利局相关科室抽调,具体负责全县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日常工作。
阿合奇县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评价赋分表及任务分解表
序号 |
评价类别 |
评价内容 |
评分标准 |
分数 |
支持材料清单 |
责任部门 |
1 |
用水定额管理 |
严格各行业用水定额管理,强化定额使用 |
在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节水载体认定等工作中严格执行用水定额,得8分。在近两年上级部门水资源管理监督检查中,发现一例未按规定使用用水定额的,扣1分,扣完为止。 |
8 |
1.行业用水定额制定文件,或者转发自治区、自治州出台的相关标准及文件; 2.近两年开展的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节水型载体认定,节水评估,用水审计等报告中包含用水定额使用情况的内容节选; 3.开展用水定额日常管理的支撑材料等。 |
水利局 (节水办) |
2 |
计划用水管理 |
纳入计划用水管理的城镇非居民用水单位数量占应纳入计划用水管理的城镇非居民用水单位数量的比例 |
所占比例达到100%,得10分;每低3%,扣1分,扣完为止。 |
10 |
1.明确纳入计划用水管理的城镇非居民用水单位规模的相关文件和用水户名录; 2.已执行计划用水管理的城镇非居民用水单位数量和名录,计算纳入计划用水管理的用水户占比; 3.开展计划用水日常管理台帐资料。 |
水利局(节水办)、住建局 |
3 |
用水计量 |
农业灌溉用水计量率:农业灌溉用水计量水量占农业灌溉用水总量的比例 |
农业灌溉用水计量率≥80%,得5分;每低4%,扣1分,扣完为止。 |
10 |
1.全县农业灌溉用水总量,以当年水资源公报数据为准; 2.农业灌溉计量水量,测算农业灌溉用水计量水量占灌溉用水总量的比例。 |
水利局 (节水办) |
工业用水计量率:工业用水计量水量与工业用水总量的比值 |
工业用水计量率为100%,得5分;每低3%,扣1分,扣完为止。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用水计量率必须达到100%,否则本项得0分。 |
1.全县工业用水总量,以当年水资源公报或考核数据为准; 2.工业用水计量水量,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名录及计量用水台帐资料,测算工业用水计量水量占工业用水总量比。 |
水利局 (节水办) 发改委 |
|||
4 |
水价机制 |
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建立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推进农业水权制度建设,建立农业用水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 |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际实施面积占计划实施面积比达到100%,得2分;每低2%,扣0.1分,扣完为止。 实际执行水价加精准补贴(补贴工程运行维护费部分)占运行维护成本比达到100%,得2分;每低2%,扣0.1分,扣完为止。 |
16 |
1.出台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计划、农业用水精准补贴政策文件; 2.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计划实施面积和实际实施而积的证明材料。 |
发改委 水利局 各乡(镇)、场 |
实行居民用水阶梯水价制度 |
城镇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水价制度,得4分;未实行,得0分。 |
1.出台居民用水阶梯水价政策文件; 2.实际执行居民用水阶梯水价的证明材料。 |
发改委 住建局 |
|||
实行非居民用水超计划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 |
非居民用水实行超计划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得4分;未实行,得0分。 |
1.出台非居民用水超计划超定额累进加价政策文件; 2.实际执行计划用水户超计划用水累进加价制度的证明材料。 |
发改委 住建局 |
|||
水资源费征缴 |
按标准足额征缴水资源费,得4分;在近两年上级部门水资源管理监督检查中,发现1例未足额征缴的,扣1分,扣完为止。 |
近两年水资源费征收票据、台账,财务部门出具的使用情况说明。 |
水利局 (节水办) |
|||
5 |
节水“三同时”管理 |
新(改、扩)建建设项目执行节水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制度 |
新(改、扩)建建设项目全部执行节水“三同时”管理制度,得6分;在近两年上级部门水资源管理监督检查中,发现1例未落实节水“三同时”制度的,扣1分,扣完为止。 |
6 |
1.出台建设项目节水“三同时”政策文件; 2.近两年建设项目节水措施方案、节水设施设计章节节选; 3.近两年新(改、扩)建建设项目清单以及开展建设项目节水“三同时”工作的相关材料。 |
水利局 (节水办) 住建局 自然 资源局 |
6 |
节水载体建设 |
节水型企业建成率:重点用水行业节水型企业数量与重点用水行业企业总数的比值 |
节水型企业建成率≥50%,得6分;每低3%,扣1分,扣完为止。 |
18 |
1.规模以上重点用水行业企业名录; 2.已创成节水型企业的重点用水行业企业名录,计算其所占比例。 |
县发改委 县水利局 |
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成率: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数量与公共机构总数的比值 |
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成率≥50%,得6分;每低3%,扣1分,扣完为止。 |
1.县级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名录; 2.已创成节水型单位的公共机构名录,计算其所占比例。 |
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教科局 卫健委 |
|||
节水型居民小区建成率:节水型居民小区数量与居民小区[8]总数的比值 |
节水型居民小区建成率≥20%,得6分;每低1%,扣2分,扣完为止。 |
1.由物业公司统一管理,实行集中供水的城镇居民小区名录; 2.己创成节水型社区的小区名录,计算其所占比例。 |
住建局 阿合奇镇 |
|||
7 |
供水管网漏损控制 |
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城镇公共供水总量和有效供水量之差与供水总量的比值 |
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10%(各地区可根据《城市供水管网漏损控制及评定标准》(CJJ92-2016)对10%的评价值进行修订,按照修订值进行评分),得8分;每高1%,扣1分,扣完为止。 |
8 |
1.供水部门提供的城镇公共供水总量数据和有效供水量资料,测算城镇公共供水总量和有效供水量之差与供水总量的比值; 2.根据《城市供水管网漏损控制及评定标准》 对评价值进行修订的相关支撑材料。 |
住建局 |
8 |
生活节水 器具推广 |
全面推动公共场所、居民家庭使用生活节水器具 |
公共场所和新建小区居民家庭全部采用节水器具,得8分;发现1例未使用,扣1分,扣完为止(初评抽查的公共场所和居民家庭不少于10个)。 |
8 |
1.开展公共场所、居民家庭使用生活节术器具情况抽查的部署文件; 2.节水器具使用抽查情况报告(抽查的公共场所和居民家庭不少于10个)。 |
住建局 |
9 |
再生水利用 |
再生水利用率:经过处理并再次利用的污水量与污水总量的比值(指市政处理部分,不含企业内部循环利用部分) |
再生水利用率≥20%,得8分;每低1%,扣1分,扣完为止。 |
8 |
1.城市污水处理厂收集的污水总量,测算其所占比例; 2.污水处理厂建设再生水利用设施的相关材料。 |
生态环境局 住建局 |
10 |
社会节水意识 |
开展节水宣传教育活动 |
经常性开展节水公益宣传活动,普及水情知识和节水知识,得4分;未开展,得0分。 |
8 |
开展节水宣传活动的部署文件及相关证明材料(照片、视频,文件等)。 |
宣传部 教科局 水利局 (节水办) 住建局 |
公众具有明显的节水意识 |
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进行公众节水意识调查,70%以上的调查对象具有明显的节水意识,得4分;每低5%,扣1分,扣完为止。 |
1.开展公众节水意识调查的部署材料; 2.节水意识调查工作开展情况(网络截图、电话记录等)以及调查结果报告。 |
||||
11 |
加分项 |
节水标杆示范 |
区域内有企业、公共机构、产品、灌区被评为国家级或省级水效领跑者或节水标杆单位(企业),加3分。 |
3 |
企业、公共机构,产品,灌区被评为国家级或省级水效领跑者或节水标杆单位(企业)的证明材料。 |
住建局 水利局 (节水办) 发改委 |
实行节水激励政策 |
本级财政对节水项目建设、节水技术推广等实行补贴或其他优惠等激励政策,加4分。 |
4 |
1.财政对节水项目建设、节水技术推广等实行补贴或其他优惠等激励性政策的文件; 2.补贴或其他优惠等激励性政策的实际执行情况,按照经费多少赋分。 |
财政局 水利局 (节水办) |
||
推广喷灌、微灌、管道输水等高效节水灌溉技术 |
高效节水灌溉率≥40%。 |
3 |
1.已建成高效节水灌溉面积和全县农业灌溉面积统计资料,测算其所占比例; 2.推广高效节水灌溉技术的典型材料。 |
水利局 住建局 农业农村局 |
说 明
城镇非居民用水单位是指纳入取水许可管理和从公共供水管网取水的工业、服务业用水单位。
农业灌溉用水计量率是指有计量设施的农业取水口灌溉取水量占灌溉总取水量的比例。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在2000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际实施面积是指县级行政区(含直辖市所辖区、县)自部署实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以来已实施的总面积,计划实施面积是指计划实施的总面积。
重点用水行业包括火电、钢铁、纺织染整、造纸、石油炼制、化工、食品等行业。
公共机构是指县(区)级机关和县(区)直事业单位。
居民小区是指由物业公司统一管理、实行集中供水的城镇居民小区。
公共场所是指公用建筑物、活动场所及其设施等。
再生水是指污水经过适当处理后,达到一定的水质指标,满足某种使用要求,可以再次利用的水。
公众节水意识调查由县级行政区(含直辖市所辖区、县)自主开展,在评价时重点对调查工作进行核查。
高效节水灌溉率是指高效节水灌溉面积占灌溉面积的比例。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