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关于《阿合奇县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来源 | 阿合奇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 | 阅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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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节水优先方针,推动全县节水型社会建设,实现水资源的高效利用,促进阿合奇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水利部《关于开展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的通知》、《水利部关于修订印发<节水型社会评价标准>的通知》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节水型社会建设“十四五”规划》等相关文件要求,起草了《阿合奇县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起草背景
响应国家号召,促进全社会节约用水,保障国家水安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强用水管理、转变用水方式,采取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的措施,降低水资源消耗、减少水资源损失、防止水资源浪费,合理、有效利用水资源,并结合阿合奇县实际情况,制定了适合本地区的办法。
二、起草依据
在编制方案过程中,参考了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水利部《关于开展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的通知》、《水利部关于修订印发<节水型社会评价标准>的通知》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节水型社会建设“十四五”规划》等相关文件要求,并结合阿合奇县实际情况,制定了适合本地区的办法。
三、起草阶段
1.调研阶段:对阿合奇县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工作进行了全面调研,了解城镇供水体系、节水标准的用水设备及产品、企业内部、机关、(单位)居民小区使用雨水集蓄利用情况。
2.起草阶段:在调研的基础上,起草了本办法的初稿,明确了定额与计划、节约用水管理和农业节约用水管理等内容。
3.征求意见阶段:将初稿送至相关部门组织征求意见,并根据反馈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
4.审查修改阶段:经过多次审查和修改,形成本办法的最终稿。
四、主要内容
第十三条本管理办法共四章,分别为总则、定额与计划、节约用水管理、农业节约用水管理。其中总则明确了适用范围和群体、计划用水管理主体及要求、城市节水奖励制度和法律责任;定额与计划明确了县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全县水资源综合规划和本地实际,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组织编制城县节约用水专项规划;节约用水管理明确了城市节水措施和激励;农业节约用水管理明确了各相关部门应加大农业灌溉调配设施建设,维护、建设、管理干支、渠首、水闸等供水设施,降低水损耗。
七、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政策解读主体:阿合奇县水利局
政策解读责任人:
第一责任人:李存云(阿合奇县水利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日常解读人:苏来曼·玉赛英(阿合奇县水管站站长)
联系电话:0908-5621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