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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关于《阿合奇县城乡居民一般人员附加医疗救助实施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来源 阿合奇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19-09-06 11:10 阅读

一、《实施办法》出台的背景与意义

2017年12月阿合奇县结合实际情况出台《关于印发<阿合奇县城乡居民附加医疗救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阿政办发〔2017〕97号),目前阿合奇县城乡居民特别是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经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商业大病保险、医疗救助、补充医疗保险报销达到95%。为防止城乡居民一般人员因病返贫,因病致贫情况的发生制定此实施办法。

二、指导思想、原则及目的

为进一步完善社会医疗保障体系,按照中央和自治区、自治州和县委、县政府打赢脱贫攻坚战的相关政策要求,防止城乡居民一般户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实现以医疗保障助力脱贫攻坚。对阿合奇县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同时参加附加医疗救助的城乡居民因病、计划内生育、意外伤害等住院治疗费用进行二次救助。

三、《实施办法》的主要政策

一是统一参保登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同时参加附加医疗救助,不能单独参加城乡居民附加医疗救助。完善参保范围管理,促进实现应保尽保。统一参保登记,有利于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城乡居民保险覆盖面,有利于更好保障城乡居民一般户医疗保险权益。

二是统一基金征缴和管理。城乡居民附加医疗救助基金实行县级统筹,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执行国家统一的基金财务制度、会计制度和基金预决算管理制度。基金纳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统一征缴,统筹层次一致。从基金管理角度看,这样规定有利于提高征缴效率,扩大基金共济范围,同时明确附加医疗救助参保范围、基金用途,为进一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在健康扶贫工作上持续发力奠定基础。

三是统一医疗服务管理。实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附加医疗救助统一定点医疗服务管理,统一执行自治区《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基本医疗保险诊疗目录》、《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标准》。

四是统一经办和信息服务。经办管理统一由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实行信息系统一体化运行,资源共享。

阿合奇县医疗保障局

2019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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