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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合奇县公安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  引  号 kz_ahqx00/2025-00064 主题分类
名        称 阿合奇县公安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成文日期 2025-01-19 22:48 发布日期 2025-01-20 16:12
文        号 〔〕号 有  效  性
发文单位 阿合奇县人民政府 发布机构 阿合奇县人民政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阿合奇县公安局编制形成了《阿合奇县公安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资料数据的汇总统计期限从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或反映情况的,请与阿合奇县公安局联系(地址:阿合奇县南大街31院公安局;邮编:843500;电话:0908-5621263)。

一、总体情况

2024阿合奇县公安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自治州、县委、县政府有关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深化阿合奇县公安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深入推进决策和执行公开,强化制度和平台建设,充分发挥政务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强监督的作用,助力全营商环境和政务环境提升,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一)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及时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全面公开县公安局权责清单、行政权力运行清单、规范性文件立改废等重大事项的工作进展、落实等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2024年通过各媒体发表政务公开信息45条,公开关联治安、户籍、出入境、禁毒、交警、网安等相关领域信息共计131项,其中行政许可84项,行政确认39项,公开服务7项,行政奖励1项。

(二)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按规定做好依申请公开件的登记、办理、回复工作,并在日常警民活动中积极宣传依申请公开事项,对人民群众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依法在规定时限内予以答复,并做好相应服务工作。

(三)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坚持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原则,从源头把控政策性文件解读,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落实“三审三校”制度,进一步规范信息采集、审核、发布等工作流程,努力提升信息发布质量。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主动适应全媒体时代传播格局,打造警务信息公开政务新媒体矩阵,先后开通单位微信公众号、抖音、快手、微博等官方账号,形成强大发布合力,攥指成拳,及时发布警务信息。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良好形象,聚焦“放管服”、“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反诈”及重要节日开展针对性、专门性主题宣传,提高群众的政策了解度,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今年以来,在国家级(新媒体)发稿80篇,中央广播电视台刊播发稿12篇,人民公安报发稿3篇,自治区级媒体发稿280篇,地县两级媒体发稿174篇。

(五)监督保障情况。县公安局高度重视并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相关文件要求,规范依申请公开受理登记、交办、审查、处理、答复及保存备查等环节流程,确保可公开信息依法依规公开,不可公开信息及时反馈,及时做好信息更新,确保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做到真实可信、公开透明,提高队伍素质和水平,便于公众知情,利于接受监督,为监督提供保障。2024年度未发生应公开未公开等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25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927
行政强制 113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5.232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阿合奇县公安局政务信息公开虽然取得了一定进展,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建设法制性、透明性政府提供了力所能及的帮助,但距离县委、县政府和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主动公开文件的“量”仍有提升空间,“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要求有待进一步推动落实;二是政务公开业务能力水平有提升空间。

下一步,将如下改进:一是适时组织业务培训,提高政务公开意识和能力水平,切实保障群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需求;二是加大文件属性评估工作力度,依法落实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三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进一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方便服务群众。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阿合奇县公安局

2025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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