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kz_ahqx00/2025-00072 | 主题分类 | |
名 称 | |||
成文日期 | 2025-01-19 23:57 | 发布日期 | 2025-01-20 17:25 |
文 号 | 〔〕号 | 有 效 性 | |
发文单位 | 阿合奇县人民政府 | 发布机构 | 阿合奇县人民政府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阿合奇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编制阿合奇县民政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资料数据的汇总统计期限从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阿合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www.xjahq.gov.cn)政府信息公开栏内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或反映情况的,请与阿合奇县民政局联系(地址:阿合奇县南大街光明路3院;邮编:843500;电话:0908-5623065)。
一、总体情况
阿合奇县民政局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按照《条例》有关要求,狠抓工作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质量不断提升。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阿合奇县民政局在政务公开中不断加强城乡低保、临时救助、养老服务等业务信息公开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积极回应群众关切。2024年,在县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务信息102条,其中,领导成员4条、政策文件法规文件6条、社会救助50条、行政法规6条、养老服务公17条、结果公示19条。
(二)依法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4年度阿合奇县民政局未收到社会关于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按照《条例》规定的范围,对2024年本单位信息进行梳理,经审核把关对外公开,极大地丰富了公开内容。同时,坚持“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以及“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准确区分信息的公开属性,科学界定主动公开和不予公开的信息,确保了公开信息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和时效性。进一步调整充实了民政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具体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形成了党政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股室配合抓的良好工作格局。明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确保公开的信息准确无误,及时发现并修改存在的信息安全问题和合规性问题。
(四)平台建设情况。将县人民政府网的民政板块作为我局信息公开的主要阵地,对负责的领导成员、部门职责、内设机构以及文件、执行法规条例、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等栏目,安排专人每月进行更新维护,形成了高效畅通的信息发布渠道,确保本部门信息发布的准确及时,本年度未出现空白栏目、超期未更新栏目,提高了民政工作透明度。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我局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落实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加强政务监管,主动认领监管事项,切实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2024年度未发生应公开未公开等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科研
机构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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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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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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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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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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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2.重复申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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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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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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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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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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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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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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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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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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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结果
纠正其他
结果尚未
审结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结果
纠正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回顾一年来的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对照要求,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工作短板,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务公开内容多为业务工作,围绕民政工作成效的内容少,不能全面系统反映民政工作开展效果;二是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需进一步增强。
(二)改进措施。一是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在及时公开民政业务规定内容的同时,紧紧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在规定时限内更新信息,及时、规范、全面公开城乡低保、养老服务等事项办事程序、执行情况等,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有效性。二是加快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动态调整政务公开标准目录,便于公众获取信息,促进制度有效执行。加强政务公开专栏建设,提供信息查询、信息公开申请、办事服务咨询等服务,让群众更多地了解惠民利民政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阿合奇县民政局
2025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