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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合奇县公安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  引  号 kz_ahqx00/2024-00115 主题分类
名        称 阿合奇县公安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成文日期 2024-01-10 22:43 发布日期 2024-01-20 12:04
文        号 〔〕号 有  效  性
发文单位 阿合奇县公安局 发布机构 阿合奇县公安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阿合奇县公安局编制形成了《阿合奇县公安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资料数据的汇总统计期限从202311日起至202312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或反映情况的,请与阿合奇县公安局联系(地址:阿合奇县南大街31院公安局;邮编:843500;电话:0908-5621263)。

一、总体情况

2023年阿合奇县公安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深化阿合奇县公安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提高公安机关行政工作透明度、强化对公安机关权力制约和监督,增强公安民警为民服务意识,改进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密切警民关系,提高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的信任感和满意度。

(一)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按照要求,及时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全面公开县公安局权责清单、行政权力运行清单、规范性文件立改废等重大事项的工作进展、落实等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2023年通过各媒体发表政务公开信息关联治安、户籍、出入境、禁毒、交警、网安等相关领域信息共计48项,其中行政许可34项,行政确认14项。

(二)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积极对接阿合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工作。2023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坚持把网站作为推进行政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供公共法律服务的重要载体,遵循及时性、准确性、全面性的原则公开相关公安信息,持续提高公安对外信息发布的质量。进一步规范信息采集、审核、发布等工作流程,安排专人收集治安、户籍、出入境、禁毒、交警等各部门政务公开信息,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落实“三审三校”制度,目前,未发现新媒体及网站存在页面被篡改、个人信息泄露等严重问题。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阿合奇县公安局充分运用新媒体,依托单位微信公众号、抖音、快手、微博等官方账号,常态化发布公安机关行政执法、窗口和网办服务流程措施,重要工作立即更新及时发布政务服务工作流程和网上预约最大限度方便群众、服务群众

(五)监督保障。一是为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严格落实政务公开信息审核工作,将政务公开纳入重要工作日程。根据局各部门实际,进一步明确执法办案、服务群众等政务公开责任,大力宣传公安机关“放管服”和行政执法工作。规范政务公开流程。对各项目录内容明确了公开形式、范围、时限、责任单位和协办单位,以“全面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全面公开有关事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45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1048
行政强制 895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9.3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    其他
结果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阿合奇县公安局政务信息公开虽然取得了一定进展,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建设法制性、透明性政府迈出坚实的一步,但距离县委、县政府和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务信息公开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二是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够全面,公开信息质量不够高;三是信息公开更新还不够及时,信息公布实效性需要进一步提高。

针对上述问题,阿合奇县公安局采取以下改进措施:一是加强管理,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加强与相关部门联系,努力做到政务信息内容不断充实和完善。二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提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强化信息公开的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三是更好地接受社会公众对信息公开情况的监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取信息公开处理费。

阿合奇县公安局       

2024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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