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kz_ahqx00/2024-00131 | 主题分类 | |
名 称 | |||
成文日期 | 2024-01-10 22:52 | 发布日期 | 2024-01-19 11:45 |
文 号 | 〔〕号 | 有 效 性 | |
发文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阿合奇县税务局 | 发布机构 | 国家税务总局阿合奇县税务局 |
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阿合奇县税务局(以下简称“阿合奇县税务局”)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税费服务工作实际,编制形成了《阿合奇县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资料数据的汇总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或反映情况的,请与阿合奇县税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新疆阿合奇县南大街东九院阿合奇县税务局;邮编:843500;电话:0908-5621129)。
一、总体情况
阿合奇县税务局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下,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切实推进了政务服务规范化和透明化。
(一)主动公开。阿合奇县税务局根据主动公开信息的要求,2023年对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目录进行了维护和更新,本年在阿合奇县人民政府网站基层政务公开栏目公开信息75条,涵盖政策文件法规、行政执法、减税降费、政策解读等内容;全年完成行政许可公开39项,行政处罚102起;通过12366税企互动平台推送税收政策宣传、业务提醒短信12000条;更新通知公告20条,工作动态32条。本年未出现失密、泄密事件。
(二)依申请公开。2023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阿合奇县税务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定1名局领导履行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职责,办公室积极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发文环节加强公开信息的审查及管理,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逐级审查制度,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原则,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与公文运转流程。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主动配合上级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多样化做好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丰富信息公开内容,通过阿合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办税服务厅、12366纳税服务热线、企税微等渠道,加强税费政策和优惠信息宣传,确保政策制度高效落实。
(五)监督保障。由办公室牵头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督查力度,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按照“三审三校”工作流程,不断提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质效。我局强化组织协调工作,建立起详细完备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及时对外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电话,接受纳税人缴费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建议和投诉。2023年未收到纳税人缴费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投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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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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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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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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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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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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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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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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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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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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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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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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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2.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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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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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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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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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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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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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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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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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 | 其他 结果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计 | 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的需求还有一定的差距,还面临着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存在的问题:一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时效性不够强;二是需进一步加大政策解读力度,扩大解读范围,特别应加强对税费优惠政策的解读;三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要求还需提高,广度有待进一步拓宽,深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情况。针对不足,我局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宣传力度,充实信息公开内容,规范、优化信息公开流程,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效性。一是及时更新。我局将继续组织专人对栏目信息进行逐项逐篇检查,保证栏目内容时效性;及时更正文字表述错误,确保网站内容的有效性;二是提升质量。深入解读重要政策措施,提升重大政策解读质量,促进政务公开更加便民利企,使纳税人、缴费人充分了解税费政策红利,有效提振市场信心;三是不断丰富信息公开形式和公开载体,加大公开力度,完善主动公开信息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取信息公开处理费。
国家税务总局阿合奇县税务局
2024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