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kz_ahqx00/2023-00147 | 主题分类 | |
名 称 | |||
主 题 词 | 阿合奇县水利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成文日期 | 2013-01-14 08:23 |
文 号 | 〔〕号 | 发布日期 | 2023-01-18 18:31 |
发文单位 | 阿合奇县水利局 | 发布机构 | 阿合奇县水利局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编制该报告。报告中所列资料数据的汇总统计期限从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阿合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xjahq.gov.cn)政府信息公开机构阿合奇县水利局栏内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阿合奇县水利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阿合奇县佳朗奇公共服务中心主楼一楼,邮编:843500,联系电话:0908-5621235)。
一、总体情况
2022年,阿合奇县水利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办法》和《意见》,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水利工作重点,认真落实《关于印发<阿合奇县贯彻落实《2022年自治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责任分解方案>的通知》工作要求,进一步推动县政务公开工作,提升政务公开水平,实现以公开促落实、优服务,切实增强人民群众满意度、获得感,将政府网站打造成制度化、规范化的政务公开平台。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水利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取得明显成效。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主动做好政府领导、政府会议、机构设置等内容信息公开。通过门户网站,立足岗位责任目标,围绕取水许可审批、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河道采砂、河湖长制等重点工作和中心任务,加大年度重点工作信息公开力度。2022年,阿合奇县水利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6条。其中:公开文件类13条,转发国家法律法规3条,河(湖)长制相关信息4条,行政执法6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坚持依法办理。2022年,阿合奇县水利局未收到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落实主动公开新要求,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核制度,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所有信息由分管领导审核,重大信息由局主要领导和分管县领导审核后发布,确保“保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保证信息发布的准确性、有效性。
(四)平台建设情况。依托阿合奇县人民政府网站。设阿合奇县水利局信息公开栏目,公开应公开的事项,通过政务公开提升信息发布水平。
(五)监督保障情况。认真贯彻落实《条例》,明确专人负责负责信息发布工作,积极参加政务公开业务培训,认真梳理主动公开的内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及时、主动、全面。同时,认真做好日常读网工作,不断加强上网信息的“回头”查看,对存在问题做到及时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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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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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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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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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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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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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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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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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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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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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43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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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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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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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年来,县水利局的水利业务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为:
一是专栏信息内容需要进一步充实;
二是政务公开工作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和规范。
(二)改进情况
下一步,阿合奇县水利局将坚持以《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为依据,严格落实县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全力抓好政务公开各项工作。
1.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明确责任清单,明确各科室政务公开工作责任清单,以钉钉子的精神狠抓政务公开各项工作的落实,不断提高政务公开的时效性和广泛性。
2.加大动态政府信息的公开力度,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和政务服务网,不断创新公开途径,及时更新公开目录,增加公开内容,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及时性,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服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阿合奇县水利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阿合奇县水利局
2023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