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kz_ahqx00/2023-00157 | 主题分类 | |
名 称 | |||
主 题 词 | 阿合奇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成文日期 | 2013-01-14 02:20 |
文 号 | 〔〕号 | 发布日期 | 2023-01-20 12:34 |
发文单位 | 阿合奇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发布机构 | 阿合奇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文件要求,由阿合奇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民防空办公室)(以下简称阿合奇县住建局<人防办>)编制。此年度报告中所列资料数据的汇总统计期限从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联系阿合奇县住建局(人防办),地址:新疆阿合奇县佳朗奇公共服务中心东副楼3楼,邮编:843500,电话:(0908)-5621284。
一、总体情况
2022年,阿合奇县住建局(人防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压实主体责任,聚焦服务为民,持续推动政府信息工作开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
阿合奇县住建局(人防办)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严格对照信息公开条例、自治区、自治州、阿合奇县重点工作要求,紧紧围绕“放管服”改革和重点民生领域,加强主动公开,不断促进政务公开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切实提升住建(人防)领域政务公开质量和成效。
阿合奇县住建局(人防办)严格按照26个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要求,对住建领域重点工作信息及时进行公开,今年涉及26个领域基层政务公开的信息有5项内容。
2022年本单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共117条,其中:文件6条、执行法规条例8条、工程质量安全监督8条、农村安居工程16条、保障性住房30条、房地产市场9条、施工竣工8条、房屋征收与补偿4条、市政服务领域20条、城市综合执法8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阿合奇县住建局(人防办)认真履行政务信息公开职能,未收到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渠道政府公开申请信息,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阿合奇县住建局(人防办)根据公开要求,严格履行审批手续,扎实做好政务平台后台信息和纸质版信息管理。一是严格按照“三审三校”的原则,不断完善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审读工作机制。二是密切关注住建(人防)领域重点工作,细化公开内容,将社会关切和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地做好公开工作。三是建立沟通协调机制,明确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体制和工作职责,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做好政府网站建设维护、信息发布、网上依申请公开等相关工作。
(四)平台建设情况
以阿合奇县政府网平台公开政府信息为依托,紧紧围绕住建领域重点民生工作,进一步拓展网上服务功能,不断完善栏目设置,丰富网站内容,主动公开各类工作动态,保证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确保公众能够及时获得便利的在线服务。
(五)监督保障情况
阿合奇县住建局(人防办)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机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等,切实履行职责,强化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评价,加大督查考核力度,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公共效果、群众满意度、群众意见和投诉处理落实情况,全面了解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及时采取措施改进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公开渠道单一,仅在当地政府网站进行公开,未合理有效使用新媒体进行政务公开。二是涉及26个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的重点工作信息内容还不够规范、不够具体,不够及时。
(二)改进措施
一是丰富公开形式,推动政务信息公开创新,积极探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二是加强负责人与各科室的衔接与沟通,将信息收集与公开同步进行,确保信息的及时、准确、全面。三是加强本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学习与培训,着力提高工作人员信息公开意识,加强各科室对信息提供的意识,提升信息内容精炼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取信息公开处理费。
阿合奇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