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kz_ahqx00/2023-00141 | 主题分类 | |
名 称 | |||
主 题 词 | 阿合奇县气象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 成文日期 | 2013-01-14 07:40 |
文 号 | 〔〕号 | 发布日期 | 2023-01-18 17:51 |
发文单位 | 阿合奇县气象局 | 发布机构 | 阿合奇县气象局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阿合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阿合奇县气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2年,阿合奇县气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711号,以下简称《条例》)、阿合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以及《关于印发<阿合奇县贯彻落实《2022年自治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责任分解方案>的通知》(阿政办发[2022]10号)要求,按照克州气象局、县委和政委的工作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贯彻执行信息公开条例,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积极营造良好的气象信息公开环境。本报告包括2022年度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方面。
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阿合奇县气象局办公室,地址:阿合奇县气象局健康路14院,邮编:843500,联系电话:0908-5621364。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阿合奇县气象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主要包括:领导成员、部门职责、内设机构、文件、执行法规条例、气象服务、人影作业、结果公示等。2022年,在阿合奇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信息367条。其中:文件1条,执行法规条例1条,气象服务365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2年度,阿合奇县气象局未发生因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案和行政诉讼案,未收到各类有关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申诉案,也未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阿合奇县气象局认真做好阿合奇县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中气象政务公开板块的信息发布与维护工作,落实专人负责制,强化学习培训;贯彻执行“谁主管、谁公开、谁负责”和“三审三校”的工作原则,规范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核校、发布和更新维护等流程与事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质量。
(四)平台建设情况
阿合奇县气象局认真落实阿合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气象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内容和形式,不断提升气象部门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五)监督保障情况
阿合奇县气象局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健全管理机制,加强常态化监管,形成主要领导负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综合气象业务员共同负责的工作格局,贯彻执行信息的校核、修改以及政府信息平台上报工作,坚持做到天气信息每日更新,其他信息内容适时更新。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绩效考核内容,定期接受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检查指导,对检查指出的问题现象及时或限期整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到位、保障有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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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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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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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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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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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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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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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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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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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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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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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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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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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 然 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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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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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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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知识学习培训不够,主动公开意识有待加强,偶有审核把关不够严谨的现象;
二是政务公开的内容和形式相对单一,更新不够主动及时,主要局限于完成上级要求公开的内容;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学习和培训。加强干部职工对《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知识的学习和培训,使干部职工在思想上充分重视信息公开,把牢审核校对关,提高信息报送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准确性,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
二是进一步贯彻落实《条例》。充分认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大意义,围绕气象工作实际、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坚持做到“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不断丰富气象政务公开内容和形式,并及时主动更新到位。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阿合奇县气象局
2023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