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kz_ahqx00/2023-00172 | 主题分类 | |
名 称 | |||
主 题 词 | 阿合奇县民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成文日期 | 2023-01-14 02:04 |
文 号 | 〔〕号 | 发布日期 | 2023-01-28 12:11 |
发文单位 | 阿合奇县民政局 | 发布机构 | 阿合奇县民政局 |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文件要求,按照阿合奇县委\和政府的工作要求,坚持公开原则,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规范化标准化做好公开内容,全面推进惠民政策和惠民资金使用公开力度,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营造了良好的公平公正环境。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阿合奇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xjahq.gov.cn/)政府信息公开栏内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联系:阿合奇县民政局办公室(地址:新疆阿合奇县阿合奇镇光明路3号阿合奇县民政局;邮编:843500;电话:0908-5623065)。
(一)着力做好主动公开。2022年,阿合奇县民政局通过各种媒体和途径公开各类信息73条,均按照要求主动及时公开。其中在阿合奇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信息73条;借助养老服务机构LED屏和局机关公示栏,对养老服务机构收养条件和民政惠民政策动态调整信息等35条。
(二)依法及时开展依申请公开。2022年未发生申请依法公开信息的情况。
(三)加强政府信息管理。阿合奇县民政局建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强化领导作用,持续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做好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切实承担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组织协调工作。安排兼职人员按照“先审查、后公开,谁公开、谁审查,一事一审查”的原则,认真履行审查拟公开信息、维护和更新主动公开信息等职责。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强化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加强公文和其他档案资料的归档管理,为查询使用和信息公开提供便利。
(四)规范使用信息公开平台。充分利用阿合奇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建立阿合奇县民政局公开页面。优化栏目检索功能,方便群众快速准确获取所需要的政府信息,及时更新政府信息,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审核等制度,不断规范和完善信息公开程序、内容。
(五)强化监督保障。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加强新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平台建设、数据开放,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增强政府公信力、执行力,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的制度安排。继续将政务公开评价指标纳入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年度绩效考核,强化对办理不及时、答复不规范等情况的考核评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阿合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的部署要求,积极参加和组织对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开展工作培训,进一步强化公开意识,提升公开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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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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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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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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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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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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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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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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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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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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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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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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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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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存在的主要问题。思想认识不到位,没有真正认识到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2.改进情况。提高对政务公开的思想认识,为了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发展,充分发挥出政务公开在服务型政府中的能动性作用,就必须提高对政务公开的重要作用的认识,落实主体责任,从而为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有力保证。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取信息公开处理费。
阿合奇县民政局
2023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