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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合奇县统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  引  号 kz_ahqx00/2023-00150 主题分类
名        称 阿合奇县统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成文日期 2013-01-14 12:00 发布日期 2023-01-18 22:09
文        号 〔〕号 有  效  性
发文单位 阿合奇县统计局  发布机构 阿合奇县统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条规定,全面总结阿合奇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现编制本年度报告。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21月1日至202212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阿合奇县统计局联系(地址:阿合奇公共服务中心四楼,邮编:843500,电话:0908-5621630)。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度,阿合奇县统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各项要求,紧紧围绕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工作,积极稳妥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了信息公开工作有序、高效运转。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2年,阿合奇县统计局主动公开政务信息19条,其中:文件及批复类信息2条,经济数据及公报类信息13,其他通知公告类信息4全年未发生信息公开申请及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情况。

1.领导重视,工作机制完善。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落实,指定一名工作人员专门负责落实此项工作。依法对外发布2022年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公报和季度经济数据,单位内部信息及工作动态等各模块信息也得到了及时更新,全力保障了信息更新的数量及质量。

2.提高质量,政务公开透明。局党组坚持依法公开、真实公正、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提高信息公开数据质量,加强政务公开的透明性,常规发布稳步推进,工作动态实时更新。

3.完善形式,增加公开内容。我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对主要经济数据和依申请公开事项对外进行发布,努力做到社会需要什么,就公开什么,及时对外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对不属于我局管辖范围的内容及时告知申请人联系部门方式,以优质高效的统计数据服务做好信息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2年,我没有收到书面或其他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高度重视政务信息管理工作,不断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公开等各项制度,不断完善信息管理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审批,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做到“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确保政府信息管理工作科学规范、务实高效。   

(四)平台建设情况。根据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统计工作实际,进一步调整完善信息公开目录,包括领导成员、文件、执行法规条例统计公报、月度经济数据、经济运行、行政执法、违法举报电话和邮箱等内容。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健全管理体制和机制,加强常态化监管,提升经济服务能力,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努力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社会环境。

(五)监督保障情况。2022年,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确保机构人员的稳定性,并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建立了主要领导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科室承办,其他科室配合的组织推进体系。同时,我多次召开会议,主要领导亲自安排部署,明确要求全体干部积极参与,全力配合信息公开工作,强调做好监督保障的重要性,坚持问题导向,不断改进监督保障机制,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监督到位,保障有力。同时认真贯彻落实新《条例》内容要求,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突出重点、强化措施,不断提高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能力,扎扎实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努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还需加强,对公开工作认识不到位。

二是在统计数据公开后宣传不够,导致各部门还是线下申请提供数据较多。

(二)改进情况

进一步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和认知,提高公开工作相互配合

二是在政府部门对接工作时,加大信息公开宣传力度,告知查询主要经济数据的途径,拓宽数据提供的渠道,避免部门同事多跑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以上报告,热诚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改进建议和意见。

阿合奇县统计局        

          2023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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