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kz_ahqx00/2023-00134 | 主题分类 | |
名 称 | |||
成文日期 | 2013-01-14 05:28 | 发布日期 | 2023-01-18 13:23 |
文 号 | 〔〕号 | 有 效 性 | |
发文单位 | 阿合奇县公安局 | 发布机构 | 阿合奇县公安局 |
一、总体情况
2022年阿合奇县公安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深化阿合奇县公安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提高公安机关行政工作透明度、强化对公安机关权力制约和监督,增强公安民警为民服务意识,改进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密切警民关系,提高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的信任感和满意度。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落实工作责任。一是为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严格落实政务公开信息审核工作,将政务公开纳入重要工作日程。根据局各部门实际,进一步明确执法办案、服务群众等政务公开责任,大力宣传公安机关“放管服”和行政执法工作。二是规范政务公开流程。对各项目录内容明确了公开形式、范围、时限、责任单位和协办单位,以“全面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全面公开有关事项。
(二)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按照要求,及时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全面公开县公安局权责清单、行政权力运行清单、规范性文件立改废等重大事项的工作进展、落实等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2022年通过各媒体发表政务公开信息12条,公开关联治安、户籍、出入境、禁毒、交警、网安等相关领域信息共计45项,其中行政许可34项,行政确认14项。
(三)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按规定做好依申请公开件的登记、办理、回复工作,并在服务群众、执法办案等过程中积极宣传依申请公开事项。2022年度,我局未收到县政府转办、交办的群众依申请公开相关事项,也没有因政务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四)加强政府信息管理。进一步规范信息采集、审核、发布等工作流程,安排专人收集治安、户籍、出入境、禁毒、交警等各部门政务公开信息,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努力提升信息发布质量。
(五)优化公开方式深化政务公开。阿合奇县公安局充分运用新媒体,依托单位微信公众号、抖音、快手、微博等官方账号,常态化发布公安机关行政执法、窗口和网办服务流程措施,进一步拓宽政务信息公开渠道,提升群众对公安政务工作的了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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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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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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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73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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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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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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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101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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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4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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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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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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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19.8695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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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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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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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阿合奇县公安局虽然完成了本年度政务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工作人员不固定,频繁换人,工作衔接不到位,工作人员业务不熟,导致政府信息公开不及时。二是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够全面,公开信息质量不够高,执法信息公开不够主动,户籍管理办理等相关信息公开不全面。
针对上述问题,阿合奇县公安局采取以下改进措施:一是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AB岗责任意识,通过培训确保AB岗都能熟练操作政务公开系统,进一步提升平台管理维护水平。二是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梳理执法信息、户籍管理办理等相关信息,应公开尽公开,确保工作人员清楚工作要求,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能力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末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阿合奇县公安局
2023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