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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加力扩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

索  引  号 kz_ahqx00/2025-00275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阿合奇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5-03-03 10:41
名        称 关于2025年加力扩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
文        号 〔〕号 主  题  词
来        源

广大道路运输经营者: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2025年加力扩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发改环资〔2025〕13号)文件及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厅关于交通运输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及消费品以旧换新相关会议精神加快推进高耗能高排放老旧营运货车、车龄8年及以上的城市公交车报废更新,促进交通能源动力系统清洁化、低碳化、高效化发展。特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政策

对城市公交企业更新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更换动力电池,给予定额补贴,其中,对更新新能源城市公交车的,每辆车平均补贴8万元;对更换动力电池的,每辆车补贴4.2万元。

更换动力电池是指对老旧新能源城市公交车辆动力电池进行全套更换,更换后的动力电池应在2024年1月1日后生产,质保年限不低于5年,且满足GB38031-2020《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安全要求》强制性国家标准要求,并符合行业管理部门关于新能源城市公交车辆动力电池更换事项公告要求。

更新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应提供报废车辆的首次注册登记时间、车辆识别代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以及新购车辆的识别代号、车辆型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等信息与佐证材料。

更换动力电池,应提供更换动力电池车辆的车辆识别代号、旧动力电池包数量、旧动力电池包编码,更换后的动力电池包数量、动力电池包编码、生产日期等信息,以及动力电池更换合同(含动力电池安全合规性要求)和验收证明等佐证材料。

二、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

在落实2024年支持政策基础上,将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范围扩大至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货车,补贴标准按照《关于实施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的通知》(交规划发〔2024〕90号)执行。

1.提前报废老旧营运柴油货车补贴标准

车辆类型

提前报废时间

补贴标准(万元/辆)

中型

1年(含)不足2年

1.0

2年(含)不足4年

1.8

4年(含)以上

2.5

重型

1年(含)不足2年

1.2

2年(含)不足4年

3.5

4年(含)以上

4.5

2.新购营运货车补贴标准 

车辆类型

新购国六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补贴标准(万元/辆)

新购新能源营运货车补贴标准(万元/辆)

中型

2.5

3.5

重型

2轴

4.0

7.0

3轴

5.5

8.5

4轴及以上

6.5

9.5


三、咨询、办理地点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买尔哈巴·买买吐尔逊

联系电话:13109098793

办理地点:阿合奇县交通运输局二楼交通运输发展中心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10:00-14:00,16:00-20:00。法定节假日除外。

监督电话:0908-56210060908-12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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