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慢特病办理流程 提高便民服务效率
来源 | 克州政府网 | 发布时间 | 阅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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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州医保部门积极探索优化门诊慢特病管理,持续减免证明材料、优化经办流程、提升服务质效,通过统一病种类别、统一鉴定标准、统一待遇政策,让慢特病快办,进一步落实好门诊慢特病惠民政策,持续推进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保障工作,有效减轻患者医疗负担。
统一病种类别。将全州慢特病病种统一为39种,逐步缩小待遇差,体现政策的公平公正性。其中,一类病种共11种,包括白血病门诊治疗、血友病、恶性肿瘤、慢性肾功能衰竭、肾病综合征、肝硬化等;二类病种共28种,包括高血压Ⅱ期及以上、冠心病、糖尿病、甲状腺功能异常、风湿、慢性支气管炎等。
统一鉴定标准。将州内7家定点医疗机构纳入慢特病认定机构,依托新疆医保服务平台慢特病患者可在院内直接完成认定程序,实现“院端直办”。参保人员到具有认定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申请办理门诊慢特病待遇时,定点医疗机构按照待遇认定标准和程序开展医疗鉴定,完整填写门诊慢特病待遇认定表并收取相应符合条件的认定材料上传至新疆医保服务平台确认后,参保人员即可享受相应待遇,无需再到医保经办机构进行审核确认。截至目前,已鉴定通过门诊慢特病患者人数达2.31万人。2024年,享受门诊慢特病待遇11.35万人次,医保基金支出6343万元。
统一待遇政策。参保群众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治疗一类病种发生在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按照住院政策规定报销,不设封顶线。二类病种发生在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报销90%,个人负担10%。同时,为进一步提高参保地和就医地门诊慢特病相关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工作效率,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等5种慢特病病种纳入跨省直接结算。截至目前,克州已开通60余家定点医疗机构慢特病、跨省门诊、跨省异地住院直接结算业务。今年以来,克州参保群众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68661人次,医保基金支付2930.4万元。
下一步,州医疗保障部门将在抓好门诊慢特病政策落实的同时,持续在打造“让医保政策像水晶一样透明、医保服务像阳光一样温暖”的医保服务品牌上用力,全面提升门诊慢特病医疗保障便民服务水平,做实做细各项工作,让群众健康更有“医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