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AHQ1001-2022-000031 | 主题分类 | |
名 称 | |||
主 题 词 | 阿合奇县 振兴 2021 政府信息公开 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 | 成文日期 | 2022-01-25 00:00 |
文 号 | 〔〕号 | 发布日期 | 2022-01-25 11:27 |
发文单位 | 阿合奇县人民政府 | 发布机构 | 阿合奇县人民政府 |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新政办函〔2021〕93号)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函〔2021〕30号)和阿合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年度工作部署和有关要求,由阿合奇县乡村振兴局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方面。本年度报告中所列资料数据的汇总统计期限从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在阿合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xjahq.gov.cn)政府信息公开栏内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联系:阿合奇县乡村振兴局;地址:阿合奇县南大街西16院;邮编:843500;电话:(0908)5621244。
一、总体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国务院、自治区、自治州和阿合奇县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按照信息公开要求,围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相关政策、衔接资金项目等社会关注热点问题,及时主动公开相关政府信息,进一步加大了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全面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政策措施,保障和服务乡村振兴大局。结合实际,进一步推进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等,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实效,为推进乡村振兴营造良好氛围。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坚持及时公开党和国家的乡村振兴方针政策,围绕乡村振兴工作,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面临的突出问题,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通过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阿合奇零距离微信公众平台,及时公布乡村振兴工作动态、重大新闻事件,及时公开国家乡村振兴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阿合奇县关于乡村振兴的重大决策和系列部署要求,增强社会公众对乡村振兴工作的认识,争取社会各界帮助和支持。全年在阿合奇县人民政府网阿合奇县乡村振兴局公开政策文件、脱贫攻坚(乡村振兴)、项目资金、扶贫对象、帮扶措施、贫困退等栏目122条信息;通过阿合奇县零距离微信公众平台等其他方式主动公开136条信息(含各乡(镇)场乡村振兴系统上报)。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1年收书面公开申请事项1件,涉及2015-2019年贫困人口相关信息,但因2020年国家已关闭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历年人口查询功能,封存了脱贫期内全部数据,故我单位无法查询提供申请人所要求的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南,结合本单位实际,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行了认真梳理,做到了全面公开、重点公开,保证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先后制定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办法(试行)》,《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试行)》、《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工作管理办法(试行)》、《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制度,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建立了信息发布审批制度,在文件审批单中设立“是否公开”栏,对于经审查、可以公开的文件在审批过程中直接审批签发,保证信息发布的及时、准确、可靠、安全,增加政府信息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
(四)平台建设情况
紧紧依托阿合奇县人民政府网平台公开政府信息。为及时、快速、准确发布政府信息,严格做好信息发布审核流程、配强配齐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后台操作人员AB岗2人。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健全管理体制和机制,加强常态化监管。
(五)监督保障情况
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学习《条例》、《要点》、《通知》,把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等,纳入信息公开和统计范围。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推进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能、预防和惩治腐败的重要举措,与乡村振兴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局党组召开专门会议,研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听取相关情况汇报,及时研究,推动各项工作落实。成立了由乡村振兴局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职责,细化了任务,进行了责任分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收集整理、对外发布信息、资料存档等日常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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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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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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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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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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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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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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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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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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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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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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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 然 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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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 公益 组织 |
法律 服务 机构 |
其 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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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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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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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本 年 度 办 理 结 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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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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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不 予 公 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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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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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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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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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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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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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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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无 法 提 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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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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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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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不 予 处 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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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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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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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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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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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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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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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1 |
0 |
0 |
0 |
0 |
0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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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1 |
0 |
0 |
0 |
0 |
0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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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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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 果 维 持 |
结 果 纠 正 |
其 他 结 果 |
尚 未 审 结 |
总 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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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 果 维 持 |
结 果 纠 正 |
其 他 结 果 |
尚 未 审 结 |
总 计 |
结 果 维 持 |
结 果 纠 正 |
其 他 结 果 |
尚 未 审 结 |
总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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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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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公开事项和动态信息内容不全面。2021年扶贫办根据机构改革重组为乡村振兴局,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应公开事项内容较多,我部门在公开工作开展过程中做得还不全面。二是工作动态更新不及时。未能在第一时间将工作进展和动态向部门及社会公开,以今后工作中还需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情况。一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严肃性的宣传教育,积极、严谨地做好工作。二是积极组织开展群众宣传工作,使更多人的了解并关注乡村振兴工作监督,通过政务公开使更多的人了解并参与乡村振兴工作,从而发挥各类监督平台的作用。三是对涉项目、涉资金、涉人员等事项加大管理,并规范政务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产生信息处理费用,特此报告。
阿合奇县乡村振兴局
2022年1月6日
阿合奇县乡村振兴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