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kz_ahqx00/2023-00338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阿合奇县林业和草原管理中心 | 发布日期 | 2023-02-22 17:12 |
名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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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 〔〕阿林草不罚决字[2022]第01号 | 主 题 词 | 不予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 |
来 源 | 阿合奇县林业和草原管理中心 |
违法行为人姓名巴谋性别男出生日期19**年*月*日
身份证号码65302319******0210
工作单位务农
现住址新疆阿合奇县库兰萨日克乡别迭里村加满昂额孜路66
违法行为单位名称
营业执照注册号(或组织机构代码证代码)
法定代表人职务
单位地址经依法查明,你(你单位)于2020年6月你在库兰萨日克乡别迭里村用拖拉机搬运货物时来回穿过占压灌木林地,造成0.2593公顷林地上的植被轻度破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已构成违法。
鉴于对原有森林,林木未造成严重毁坏,属于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整改,没有造成林地严重破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
本机关决定不予林业行政处罚。
行政机关(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