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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阿合奇县实施乡镇规划2024年第四批次建设项目用地的批复

索  引  号 kz_ahqx00/2024-02337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阿合奇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日期 2024-12-11 13:35
名        称 关于阿合奇县实施乡镇规划2024年第四批次建设项目用地的批复
文        号 克自然资函〔2024〕140号 主  题  词 2024年 第四批次 建设项目 用地的 批复
来        源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自然资源局

阿合奇县人民政府:

贵县《关于阿合奇县实施乡镇规划2024年第四批次建设项目用地的请示》(阿政发202441号)已收悉。已经自治州人民政府批准,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国有土地0.5920公顷和农民集体所有土地4.8423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其中农用地0.5471公顷(耕地0.0130公顷、果园0.0046公顷、林地0.1919公顷、草地0.3279公顷、其它农用地0.0097公顷),建设用地4.8871公顷,未利用地0.0001公顷。以上共批准建设用地5.4343公顷,作为阿合奇县实施乡镇规划2024年第四批次建设项目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该项目使用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计划单列指标。

二、根据相关规定,及时足额支付相关补偿费用,并妥善解决处理好用地补偿有关问题,补偿不落实的,不得动工。

三、加强土地供应管理,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严禁向高污染、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和产能过剩项目供地。按照呈报的规划用途和批准的用地面积进行建设,防止土地闲置。按照土地使用标准,从严控制各类建设项目用地规模,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涉及占用林地或草地的,要依法办理林地或草原征占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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