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kz_ahqx00/2024-02338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阿合奇县自然资源局 | 发布日期 | 2024-12-11 13: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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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 克自然资函〔2024〕141号 | 主 题 词 | 2024年 第五批次 建设项目 用地的 批复 |
来 源 |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自然资源局 |
阿合奇县人民政府:
贵县《关于阿合奇县实施乡镇规划2024年第五批次建设项目用地的请示》(阿政发〔2024〕42号)已收悉。已经自治州人民政府批准,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国有土地0.5292公顷和农民集体所有土地2.1152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其中农用地0.4631公顷(耕地0.0415公顷、草地0.3598公顷、其它农用地0.0618公顷),建设用地2.1813公顷。以上共批准建设用地2.6444公顷,作为阿合奇县实施乡镇规划2024年第五批次建设项目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该项目使用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计划单列指标。
二、根据相关规定,及时足额支付相关补偿费用,并妥善解决处理好用地补偿有关问题,补偿不落实的,不得动工。
三、加强土地供应管理,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严禁向高污染、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和产能过剩项目供地。按照呈报的规划用途和批准的用地面积进行建设,防止土地闲置。按照土地使用标准,从严控制各类建设项目用地规模,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涉及占用林地或草地的,要依法办理林地或草原征占用手续。
2024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