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kz_ahqx00/2024-01721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阿合奇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发布日期 | 2024-09-25 13:15 |
名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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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 〔〕号 | 主 题 词 | 2024年烈士公祭活动 |
来 源 | 阿合奇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各乡(镇)场、县委各部、委、办;县直各委、办、局、人民团体;各企事业单位、驻县直属各单位、驻县各部队:
2024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也是烈士纪念日设立十周年。为缅怀纪念英雄烈士的丰功伟绩,宣传党和国家、社会各界对英烈精神的崇尚、守望和传承。根据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印发2024年“红色九月”主题宣传活动安排的通知》(〔2024〕17号)文件要求。9月30日将在阿合奇县烈士陵园举行烈士公祭日活动,经请示县委、县政府,制定如下活动通知:
一、活动的政策依据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设立国家烈士纪念日、《烈士褒扬条例》和《烈士公祭办法》。
二、活动的具体安排
(一)活动方式:
1、线上:登陆新疆英烈网,进行网上祭扫。
2、线下:在阿合奇县烈士陵园举行。
(二)活动时间:9月24-30日
(三)活动安排:
1、9月24日开始各单位自行组织前往烈士陵园进行祭扫。
2、9月30日上午10:00县四套班子主要领导、法检两院主要领导、县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1名(约50人)、县人民武装部(10人)、县公安局含边境管理大队(20人)、县消防救援大队(10人)、烈属代表(2人)、学校师生代表(20人)、退役军人代表(10人)。
(四)公祭仪式程序:
参加人员应当面向烈士纪念碑肃立,具体程序如下:
1、礼兵就位;
2、主持人向烈士纪念碑行鞠躬礼,宣布敬献花篮仪式开始;
3、奏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
4、全体人员向英雄烈士默哀;
5、向人民英雄敬献花篮,奏《献花曲》;
6、整理缎带;
7、瞻仰人民英雄纪念碑。
三、组织领导
开展国家烈士纪念日公祭仪式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统筹部署和协调安排,各相关单位各负其责。具体如下:
1、县委办:负责通知县四套班子、法检两院相关领导。
2、政府办:负责9·30烈士公祭日活动方案、所需花篮采购、主持词审定。
3、县人民武装部:先期训练8名礼兵,礼兵负责仪式当日的献花篮环节,并组织官兵参加仪式。
4、县委宣传部:负责仪式的新闻报道、音响设备保障。
5、县公安局:组织公安干警负责仪式现场安全保卫,并组织20名干警代表参加仪式。组织交警负责进入活动区域道路的畅通,并统一指挥参加活动车辆停放位置。
6、阿合奇镇:主持及主持词准备。
7、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公祭仪式计划、组织、协调,并负责现场指挥。负责仪式方案制定,烈士陵园环境卫生整治,仪式现场布置等。
四、有关要求
1、设立烈士纪念日是全国人大常委会以法律形式规定的一项重要决定,各单位党政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带头主动参与烈士公祭活动。
2、参加烈士公祭活动的人员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在现场应保持庄严肃穆的气氛,驻县部队官兵、公安、消防部队及配发制服单位的人员要穿着制式服装,小学生穿着统一的校服、佩戴红领巾,其他人员着装颜色和样式要端庄得体,获得荣誉勋章的人员可以佩戴在胸前。进出纪念场所要整队有序进行,严禁大声喧哗,个人不得脱离队伍随意走动。
3、各责任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确保活动安全有序进行。
阿合奇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4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