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kz_ahqx00/2023-01317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阿合奇县医疗保障局 | 发布日期 | 2023-07-27 19:03 |
名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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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 克医保函〔2022〕15号 | 主 题 词 | 就医绿色通道 |
来 源 | 克州医疗保障局 |
各县(市)医疗保障局、本局各科室、直属各事业单位:
为切实保障参保城镇职工和城乡群众享受医保待遇,提升参保群众的获得感,真正解决参保群众关心的重特大疾病异地就医看病转诊转院难、垫付资金压力大的问题,根据2023年4月27日克州医疗保障局第五次党组(扩大)会议讨论研究,对确诊重特大疾病患者开通绿色通道办理转诊转院备案工作。
(一)对确诊的组织器官移植、恶性肿瘤、血液病等重特大疾病的城镇职工、城乡居民患者经个人申请后,由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按程序审核后,向确诊患者发放《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医疗保障重特大疾病患者转外就医备案绿色通道专用证》。
(二)患者因救治需要到州域外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凭绿色通道专用证可在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现场办理、APP自主申请办理或拨打参保地医保热线电话办理转外就医备案手续,转外就医备案手续一次登记有效期为六个月,六个月内可在就医地多次就医,不需再到二级及以上医院办理转诊转院手续。患者因病情需要变更就医地治疗的可申请重新办理转诊备案手续。
(三)此证仅限于为克州参保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重大疾病患者使用,妥善保管,一人一证,不得外借他人,不得涂改,不得造假,若发现外借别人或涂改、造假行为,一律取消医保报销、门诊特殊慢性病补助等待遇。
(四)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在院端直接结算需手工零星报销的患者,由参保地按照转诊转院标准进行报销费用。
(五)2023年4月27日起执行。
克州医疗保障局
2023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