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当前位置:
  2. 首页 > 政务公开 > 教育局 > 教育资助
  3. > 正文

2024年阿合奇县教育惠民政策

索  引  号 kz_ahqx00/2024-01926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阿合奇县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24-09-13 11:17
名        称 2024年阿合奇县教育惠民政策
文        号 〔〕号 主  题  词
来        源 阿合奇县教育局

(一)学前教育

此项补助政策是依据自治区农村三年免费双语教育政策开展(针对南疆四地州幼儿)。每生均每年享受各类补助资金合计2800元,主要包括:幼儿伙食费1450元、幼儿读本费130元、幼儿保教费1100元、幼儿取暖费120元。

(二)义务教育

1.小学教育阶段补助

此项补助政策是依据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政策开展。其中:城市每生每年享受补助资金2339元(不含膳食营养改善计划补助),农村每生每年享受补助资金3339元。主要包括:免课本费105元、免学杂费144元,补助寄宿生生活费1250元,公用经费720元,取暖费120元,膳食营养改善计划补助1000元(202191日起补助标准由每生每天4元提标至5元,全年享受补助1000)。

2.初中教育阶段补助

此项补助政策是依据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政策开展。其中:城市每生每年享受补助资金2936元(不含膳食营养改善计划补助),农村每生每年享受补助资金3936元。主要包括:免课本费180元、免学杂费196元,补助寄宿生生活费1500元,公用经费940元,取暖费120元,膳食营养改善计划补助1000元(202191日起补助标准由每生每天4元提标至5元,全年享受补助1000)。

3.非寄宿生生活补助

2020年起,阿合奇县严格落实农村非寄宿生生活补助惠民政策,重点对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的非寄宿生给予生活补助,补助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年625元,初中每生每人750元,补助人数为非寄宿生总数的30%。

(三)“帕米尔”助学资助项目

1.资助范围

阿合奇籍在读疆内外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中、高等职业教育家庭困难学生(全日制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或全日制普通大专、高职院校、技师学院)。

2.资助对象:

1.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脱贫户、防止返贫监测户、农村低保户家庭学生);

2.低保户家庭学生;

3.孤儿和英烈子女家庭学生;

4.本人或父母残疾(有残疾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5.父母丧失劳动能力或患有重大疾病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6.单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7.农村脱贫户和防止返贫监测户家庭学生(雨露计划)。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主要以乡村振兴、民政、残联、退役军人管理等部门数据为准。

4.资助标准

1)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阿合奇籍疆外家庭困难在读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资助1.2万元;阿合奇籍疆内家庭困难在读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资助1万元。

2)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阿合奇籍疆外家庭困难在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资助1万元;阿合奇籍疆内家庭困难在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资助0.8万元。

3)全日制本科生

阿合奇籍疆外家庭困难在读全日制本科生资助标准为:孤儿和英烈子女学生每生每年资助1.2万元,本人或父母残疾、父母丧失劳动力或患有重大疾病、单亲家庭困难学生每生每年资助0.8万元,普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生每年资助0.6万元。

阿合奇籍疆内家庭困难在读全日制本科生资助标准为:孤儿和英烈子女学生每生每年资助1万元,本人或父母残疾、父母丧失劳动力或患有重大疾病、单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生每年资助0.6万元,普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生每年资助0.3万元。

4)中、高等职业教育学生

阿合奇籍疆内、疆外家庭困难在读中、高等职业教育学生,包括全日制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或者全日制普通大专、高职院校、技师学院,每生每年资助0.3万元。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解读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