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kz_ahqx00/2024-01926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阿合奇县教育局 | 发布日期 | 2024-09-13 11: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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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 〔〕号 | 主 题 词 | |
来 源 | 阿合奇县教育局 |
(一)学前教育
此项补助政策是依据自治区农村三年免费双语教育政策开展(针对南疆四地州幼儿)。每生均每年享受各类补助资金合计2800元,主要包括:幼儿伙食费1450元、幼儿读本费130元、幼儿保教费1100元、幼儿取暖费120元。
(二)义务教育
1.小学教育阶段补助
此项补助政策是依据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政策开展。其中:城市每生每年享受补助资金2339元(不含膳食营养改善计划补助),农村每生每年享受补助资金3339元。主要包括:免课本费105元、免学杂费144元,补助寄宿生生活费1250元,公用经费720元,取暖费120元,膳食营养改善计划补助1000元(2021年9月1日起补助标准由每生每天4元提标至5元,全年享受补助1000元)。
2.初中教育阶段补助
此项补助政策是依据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政策开展。其中:城市每生每年享受补助资金2936元(不含膳食营养改善计划补助),农村每生每年享受补助资金3936元。主要包括:免课本费180元、免学杂费196元,补助寄宿生生活费1500元,公用经费940元,取暖费120元,膳食营养改善计划补助1000元(2021年9月1日起补助标准由每生每天4元提标至5元,全年享受补助1000元)。
3.非寄宿生生活补助
2020年起,阿合奇县严格落实农村非寄宿生生活补助惠民政策,重点对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的非寄宿生给予生活补助,补助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年625元,初中每生每人750元,补助人数为非寄宿生总数的30%。
(三)“帕米尔”助学资助项目
1.资助范围
阿合奇籍在读疆内外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中、高等职业教育家庭困难学生(全日制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或全日制普通大专、高职院校、技师学院)。
2.资助对象:
1.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脱贫户、防止返贫监测户、农村低保户家庭学生);
2.低保户家庭学生;
3.孤儿和英烈子女家庭学生;
4.本人或父母残疾(有残疾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5.父母丧失劳动能力或患有重大疾病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6.单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7.农村脱贫户和防止返贫监测户家庭学生(雨露计划)。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主要以乡村振兴、民政、残联、退役军人管理等部门数据为准。
4.资助标准
(1)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阿合奇籍疆外家庭困难在读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资助1.2万元;阿合奇籍疆内家庭困难在读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资助1万元。
(2)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阿合奇籍疆外家庭困难在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资助1万元;阿合奇籍疆内家庭困难在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资助0.8万元。
(3)全日制本科生
阿合奇籍疆外家庭困难在读全日制本科生资助标准为:孤儿和英烈子女学生每生每年资助1.2万元,本人或父母残疾、父母丧失劳动力或患有重大疾病、单亲家庭困难学生每生每年资助0.8万元,普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生每年资助0.6万元。
阿合奇籍疆内家庭困难在读全日制本科生资助标准为:孤儿和英烈子女学生每生每年资助1万元,本人或父母残疾、父母丧失劳动力或患有重大疾病、单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生每年资助0.6万元,普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生每年资助0.3万元。
(4)中、高等职业教育学生
阿合奇籍疆内、疆外家庭困难在读中、高等职业教育学生,包括全日制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或者全日制普通大专、高职院校、技师学院,每生每年资助0.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