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kz_ahqx00/2024-01473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阿合奇县教育局 | 发布日期 | 2024-08-06 10: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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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 〔〕号 | 主 题 词 | 招生 |
来 源 | 阿合奇县教育局 |
为进一步规范学前、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行为,着力解决招生入学(园)工作中的热难点问题,扎实推进规范化办学(园)和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健全公平入学长效机制,助推“双减”政策落地见效,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的通知)》(教基厅函〔2024〕11号)、《自治区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的工作方案》(新教函〔2024〕182号)、《自治州2024年推进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克教发〔2024〕62号)《阿合奇县2024年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以及随迁子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招生入学有关文件精神,为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现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严格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实施意见》,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享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益。推进招生改革,规范县域学校招生行为,营造阳光公平的教育招生氛围。进一步强化政府行为,积极推进阿合奇县学前普惠、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提升人民群众对教育改革发展的满意度和获得感,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领导小组
根据招生工作要求,成立阿合奇县2024年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
王 晶 教育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古瓦提拜克·木卡西 教育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副组长:
马鹏飞 教育局党组成员、教学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宗翠红 教育局教研室副主任
成员:
木尔扎白克·木尔扎合买提 教育局教育科科长
武俊名 教育局督导科科长
徐博伦 教育局办公室干部
史巧玲 同心中学党委书记
史 强 团结小学党总支书记
赵 娟 华能·托河小学党支部书记
白海山 哈拉布拉克乡中心小学党支部书记
吴国岩 哈拉奇乡希望小学党支部书记
李予龙 苏木塔什乡中心小学党支部书记
刘 星 库兰萨日克乡中心小学党支部书记
施玉波 色帕巴依乡中心小学党支部书记
乔双燕 第一幼儿园党支部书记
张豆豆 第二幼儿园党支部书记
糟海林 第三幼儿园党支部书记
马泽慧甜 第四幼儿园党支部书记
魏俊楠 哈拉布拉克乡中心幼儿园党支部书记
鲁国超 哈拉布拉克乡中心幼儿园阿克巴夏提村分园党支部书记
李文标 哈拉奇乡中心幼儿园党支部书记
黄珍珍 苏木塔什乡中心幼儿园党支部书记
乔宝林 苏木塔什乡克孜宫拜孜村分园党支部书记
魏 婷 库兰萨日克乡中心幼儿园党支部书记
王海燕 色帕巴依乡中心幼儿园党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教研室,古瓦提拜克·木卡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对全县学前、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指导、监督和协调,保障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三、工作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依法统筹组织实施招生入学工作,落实“划片招生、就近免试”原则,幼儿园、中小学起始年级招生工作方案、招生政策依法公开,相关环节按时公示,切实加强招生监督监管,确保招生政策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二)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县教育局统筹管理和协调全县各类学校招生工作,组织全县各学校制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推进实施各类学校招生工作。各学校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总体目标,根据各辖区适龄儿童少年人数、学校分布和规模、班额规定、交通状况等因素。严格按照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创建指标和普及普惠规定标准班额招生,小学每班不超过45人,初中每班不超过50人;幼儿园大班不超过40人、中班不超过35人、小班不超过30人。全部实行混班教学、混合住宿。
(三)坚持保障随迁子女入学原则。全面落实“两为主、两纳入”随迁(进城务工)子女入学原则。统筹安排随迁(进城务工)子女入学,确保随迁(进城务工)子女按政策100%接受教育。
(四)坚持突出责任主体原则。坚持“谁招生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谁填报谁负责、谁举证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招生主体责任,各招生学校党组织书记、校(园)长是招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招生成员单位人员具有直接责任,法定监护人是儿童入学资料填写的主体和责任人。简化入学手续,严禁采集学生家长职务和收入信息,不得随意反复采集学生相关信息。
四、招生办法
(一)招生对象
1.幼儿园:幼儿园招收满3周岁(即2021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幼儿。
2.小学阶段:招收年满6周岁(即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3.初中阶段:小学六年级毕业的适龄少年,升入初中一年级。
(二)招生报名时间、流程、要求
1.招生文件发布(8月10日前):各中小学、幼儿园根据县教育行政部门招生文件制定本学校的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及招生宣传海报统筹安排招生,2024年8月10日前通过微信平台、学校公示栏做好学校招生相关政策宣传。
2.学生信息采集(8月15-8月17日):家长可通过扫描户籍所在学校发布的二维码进行网上报名或者根据学校发布的公告去现场报名。一名新生只能报一所学校,不能一生多校报名,若在多校报名,将取消报名资格。网上报名时,家长需仔细核对信息,阅读报名须知,上传相关材料。
3.学校资格审查(8月18日-8月22日):家长持所需相关证件到学校指定报名地点进行资格确认,学校对报名学生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
4.学校信息确认(8月25日前):学校完成学生信息确认,汇总招生表格,统一上报县教育局,经教育局审核后,公示录取结果,根据学校开学时间通知学生入学报到。
五、招生区域划分
根据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布局、规模、学位数、交通状况等因素,做到公平、公正、房户一致、就近入学,结合实际,科学划定招生片区范围。
(一)幼儿园招生
片区划分:
第一幼儿园:户籍在阿合奇县城镇派出所,居住地在和平路社区、健康路社区辖区内居民子女,主要为医院小区、粮食局一期、荣达小区、杏花村小区、九九高层、天河小区、同心中学家属院、政府小区、阳光小区、田园小区、玛纳斯小区、阳光绿岛小区、惠民小区、邮局小区、气象局至赛马场路段平房、锅炉房一带平房、8109台至皮羌村一带平房的居民子女及在以上小区(辖区)内居住的非本地户籍随迁(进城务工)子女。
第二幼儿园:户籍在阿合奇县城镇派出所,居住地在和平路社区、健康路社区辖区、阿合奇镇吾曲村(石油公司加油站附近)内居民子女,主要为交通小区、祥达小区、粮食局小区二期、万兴堂小区、保险公司小区、税务局小区、阿合奇镇吾曲村内的居民子女及在以上小区(辖区)内居住的非本地户籍随迁(进城务工)子女。
第三幼儿园:户籍在阿合奇县恰提派出所,居住地在阿合奇县佳郎奇新城区,友谊路社区范围。居住托河家园(佳朗奇一期)、太湖人家(佳朗奇二期)、玛纳斯新村(佳朗奇三期)、玛纳斯新村二期(佳朗奇四期)内的居民子女及在以上小区(辖区)内居住的非本地户籍随迁(进城务工)子女。
第四幼儿园:户籍在阿合奇县恰提派出所,居住地在阿合奇县佳郎奇新城区,友谊路社区范围,居住新城花园(佳朗奇五期)、玛纳斯新村(佳朗奇六期)、别墅区、文化村、麦尔开其村、易地搬迁的居民子女及在以上小区(辖区)内居住的非本地户籍随迁(进城务工)子女。
乡(镇)幼儿园招生:户籍在各乡(镇)场的适龄幼儿,根据户籍所在地,在本乡(镇)幼儿园入学。
(二)小学招生
1.乡(镇)场小学招生。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凡户籍在各乡(镇)场的幼儿园大班毕业生,根据户籍所在地,在本乡(镇)小学入学,招生工作由各乡镇小学具体组织实施。良种场户籍的学生到库兰萨日克乡中心小学报名,马场户籍的学生到哈拉布拉克乡中心小学报名。
2.县城小学招生。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原则,入学采取现场报名登记入学或对口直升方式入学。
团结小学招收主要以第一幼儿园、第二幼儿园毕业的适龄儿童及所在片区内的随迁(进城务工)子女。
片区划分:医院小区、荣达小区、粮食局一期、杏花村小区、九九高层、天河小区、同心中学家属楼、政府小区、阳光小区、田园小区、玛纳斯小区、阳光绿岛、惠民小区、邮局小区、交通小区祥达小区、粮食局二期、万兴堂小区、保险公司小区、税务局小区、阿合奇镇吾曲村、气象局至赛马场路段、锅炉房及劳保局一带平房、8109台至皮羌村一带平房。
华能·托河小学招收主要以第三幼儿园、第四幼儿园毕业的适龄儿童及所在片区内随迁(进城务工)子女。
片区划分:托河家园(佳朗奇一期)、太湖人家(佳朗奇二期)、玛纳斯新村(佳朗奇三期、佳朗奇四期、佳朗奇六期)、新城花园(佳朗奇五期)、别墅区、文化村。
片区范围实际报名人数少于学校招生计划,学校直接录取;如实际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的小学,学校要及时通知学生家长到教育行政部门报备,由教育行政部门协调至就近学校报名。
(三)初中招生
阿合奇县同心中学是我县唯一一所中学,暂不具备单校划片招生条件,结合初中学校招生规模、小学毕业学校分布、学生户籍和居住地等情况,可按照初中新生招生数和全县各小学毕业生数基本相当的原则直接入学;部分不在阿合奇县范围内小学就读、现需转学到阿合奇县初中就读的新生,须持有《学生基本信息表》和转学证明进行报名。
(四)特殊群体招生
1.留守儿童等学生群体入学。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入学保障工作。巩固农村留守儿童专项保护活动成果,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确保所辖区域适龄留守儿童少年按时入学,优先保障留守儿童少年进入寄宿制学校的需求。
2.随迁子女入学工作。各学校坚持随迁子女“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入学政策,优化简化入学流程和证明要求,确保符合条件的学生应入尽入,不得随意抬高入学门槛。切实保障随迁子女能在流入地接受教育。推行混合编班,统一管理,若学位已满,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调配。
3.残疾儿童入学工作。落实“零拒绝”“全覆盖”要求,针对残疾儿童少年的类别和程度,按照“一人一案”的安置原则,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整体工作统一部署,依法保障能够接受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随班就读。阿合奇县中小学要无条件接收具有接受教育能力的“三类残疾”(智力、听力、视力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因生理障碍导致学习能力不足的儿童少年,可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无法到学校接受教育的学生,各学校要做好送教上门工作,保障少年儿童受教育权利。
4.落实各项教育优待政策。对烈士子女、公安英模、援疆优秀人才子女、高层次引进人才、招商引资达到规模的企业家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含武警)及消防人员子女,按照国家和自治区各项教育优待政策,给予优先安排。
六、招生要求
(一)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免费接受义务教育权利。各学校要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免费接受义务教育权利,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坚决杜绝提前招生、违规招生。
(二)统筹保障特殊群体入学。一是依托全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情况监测系统,认真摸清适龄残疾儿童底数,“一人一案”分类安置,确保不失学,不辍学。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安排轻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教育;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安排至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对需要专人护理、不能到学校就读的实施送教上门,依法保障其接受教育,确保应入尽入。二是依法确保留守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防止学生辍学,实现义务教育“一个都不能少”的目标任务。三是做好残疾儿童、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入学工作,加强教育关爱与帮扶,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坚决防止因贫、因病辍学,确保每一名适龄儿童少年都能够接受义务教育。
(三)严格规范招生行为。各学校要严格按照教育行政部门要求统筹部署招生工作,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同意,任何学校不得进行招生宣传。各学校也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置的学生,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畅通社会反映问题渠道,认真调查处理涉及招生入学方面的举报、投诉和申诉;要稳妥处置招生工作中的突发事件,及时消除影响稳定和谐的隐患和苗头;要严肃处理敷衍塞责、推诿扯皮造成恶劣影响的学校和人员,对招生履职不到位、证件审验把关不严、弄虚作假的学校和个人,依纪依规从严追责;县教育局、各学校设立举报电话,建立违规举报和申诉受理机制,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违反招生纪律、徇私舞弊造成不良影响的学校和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处理。
(四)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的招生氛围。教育局将通过县人民政府网、阿合奇零距离主动公开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报名条件、举报咨询电话等,坚持“阳光招生”。对社会和家长普遍关心的问题,认真解释,争取取得各方面的理解支持。各学校通过多种渠道,加大招生宣传力度,让社会和家长了解学校的办学特色、教育状况和办学成果,为每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创造条件。
七、招生咨询及举报
教育局招生咨询电话:0908-7656010
教育局监督举报电话:0908-7656017
阿合奇县教育局
2024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