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AHQ006-2018-000010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安监局 | 发布日期 | 2018-04-11 19: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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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 阿安委办字〔2018〕6号 | 主 题 词 | 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 |
来 源 | 阿合奇县安监局 |
县各安委会成员单位、各有关部门,各有关企业:
当前,各类生产经营建设活动逐步复产复工,用电、用气量剧增,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等违法违规行为时有发生,极易引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为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平稳,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的紧急通知》相关文件要求,现就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自治区、自治州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在全县范围内持续不间断地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坚持属地为主与行业督导相结合、企业自查与政府督查相结合、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监督检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的原则,及时有效管控安全风险,彻底排查整治安全隐患,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推动安全生产各项重点工作扎实开展,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检查范围和重点
检查范围:此次安全生产检查覆盖到全县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延伸至每一处重点场所、每一个重点部位、每一项重点环节。
三、检查范围和责任单位
(一)电力行业安全检查方面
重要电力设施设备的日常管理维护、运行及检测检验情况;重点环节、部位、重大危险源的普查建档、风险辨识、监控预警及措施落实情况;作业现场设施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情况;电力应急预案(方案)制定、应急演练情况;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事故应急救援处置情况。(县电力公司负责)
(二)道路交通运输方面
一是安全生产大检查期间从严查处无证驾驶、酒驾、醉驾、超速行驶、强行超车掉头、违章停车等严重违章行为,有效规范司乘人员行车安全;二是依法查处客(货)车超载、货车(农用车)违章载人、客货混载、驾驶无牌无证和报废车辆、摩托车违章载人等严重违章行为;三是加大对客运车站的安全检查力度,强化7座以上客车、危险物品运输车监控等;四是加大道路运输安全检查力度;五是加强应急管理,建立和完善生产安全事故的预防、预警、预报应急机制情况。六是加大道路隐患排查,县路政部门加强了公路巡查密度,分管领导深入一线,靠前指挥,认真排查辖区内公路的重点路段、桥梁、山坡等公路基础设施,对易发生安全事故的路段积极协调告知公路管理部门,及时设置安全警示标牌,提醒过往的驾乘人员注意安全,采取必要安全管控措施,部分路段采取派路政人员保通措施协助公路管理部门及时清除安全隐患。(县交警大队、交通局负责)
(三)消防安全方面
主要对人员聚集场所(“三合一”、“多合一”)城乡接合部及商场、市场、宾馆、学校、医院、高层建筑和公共娱乐场所消防设施加大监管力度认真督促各主管部门各企业切实履行职责对检查出的问题依法严肃处理做到不留死角,不打折扣,确保消防设备、设施完整、规范、有效;按照火灾隐患严查彻改“六个必查”和“六个规定”要求,依法整治火灾隐患,改善消防安全环境;加强应急管理,建立和完善生产安全事故的预防、预警、预报应急机制情况。(县公安消防大队负责)
(四)非煤矿山和危险化学品安全检查方面
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情况;技术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作业规程建立、执行情况;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开展应急演练情况;作业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情况;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工程设计中的安全专篇制订执行情况,以及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情况;外来施工队伍(承包商)安全监管情况等。继续深入排查治理隐患,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有效预防重特大事故。要继续深化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提高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整体水平。(县安监局负责)
(五) 城镇燃气安全方面
全面开展全县城镇燃气的管理经营和居民用户安全使用燃气知识宣讲工作。县住建局联系广电局在电视上播放宣传安全使用燃气知识,燃气企业要积极配合广泛宣传让广大居民熟知使用燃气的基本常识了解安全用气法定责任和义务。查燃气企业是否组织开展重大危险源摸底排查,重大危险源是否向行业主管部门备案,是否开展应急演练,是否建立重大危险源档案,是否健全管理制度,落实管理责任,安装监测监控设施,完善应急预案,加强日常安全管理等。查燃气企业是否按照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和安全生产管理的规定,设置燃气设施防腐、绝缘、防雷、降压、隔离等保护装置和安全警示标志,定期进行巡查、检测、维修和维护,确保燃气设施的安全运行;是否落实“四防”(防雷、防火防爆、防汛、防高温)措施以及应急物资储备情况。严格要求天然气企业要切实做到“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不断推进全县加气站、换气站安全。(县住建局负责)
(六)农机安全管理方面
组织开展农机安全执法检查和隐患排查,坚决治理纠正违规违章现象,采取有效措施,大力提高农业机械上牌率、检验率、持证率,提高安全监管水平。要严格执行法律法规,禁止无牌拖拉机投入使用,禁止无证驾驶操作拖拉机、禁止拖拉机载人上路,尤其加强乡镇场巴扎日拖拉机载人上路,杜绝任何事故的发生。禁止未按规定检验的农业机械投入生产使用。要进一步规范农机安全监理执法行为,有效治理违规发放牌证的现象,严禁给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农业机械发放牌证,严禁给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农业机械发放牌证,严禁跨行政区域发放牌证,严禁给非拖拉机发放拖拉机牌证;加强大型机械设备安全管理,按照设备的随机资料,出厂日期、使用年限、腐蚀程度、进行验收。杜绝不合格和安全隐患较大的机械设备进入施工现场使用。(县农机局负责)
(七)特种设备安全方面
组织本辖区重点使用单位对特种设备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摸底。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全面开展特种设备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认真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排查出的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落实整改,并对本行业领域特种设备安全状况进行全面评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
(八)在建水利及建筑施工安全方面
县住建局和水利局对在建施工工程和在建水利工程安全生产存在的各种危险因素和管理漏洞进行全覆盖、拉网式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意见,落实整改责任。尤其是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在建工程加大了检查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安全隐患,立即要求所属责任单位制定整改措施,并将整改责任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对一时难以治理到位的,要求制定整改计划、落实资金、责任人、整改期限、应急预案,对上年开工生产的各项建筑工程进行复工复查,对存在安全隐患未能按时整改的一律不得开工生产;要组织对以往安全生产检查问题整改情况集中开展一次“回头看”,确保安全隐患整改落实到位。(县住建局、水利局负责)
四、检查方式
(一)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自查。所有生产经营单位组织开展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生产自检、自查、自纠活动,全面细致排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门和生产、经营、建设的每个环节、每个岗位。
(二)各行业领域全面检查。各相关行业领域单位对所属行业领域和辖区内所有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面检查。县安委会适时组织对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进行督查。
五、工作要求
(一)认清形势,加强领导。各行业主管单位要充分认清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自治区、自治州以及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决策部署上来,站在聚焦总目标、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政治高度,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结合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检查实施方案,成立由专业队伍组成的检查组,持续不间断地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全面检查,消除隐患。检查中要结合当前安全生产特点,全面、细致地开展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进行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逐一制定整改方案,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对存在重大隐患、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要坚决停产整顿。要组织对以往安全生产检查问题整改情况集中开展一次“回头看”,特别是对尚未完成整改的重大隐患,要加大跟踪督办力度,督促责任单位严格按照“责任明确、措施具体、资金落实、时限具体、整改到位”的要求落实整改。
(三)严格执法、严厉问责。电力、公安、消防、安监、市场监管、住建、水利、交通、农机等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严格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在检查工作中要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对检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等“四个一律”和“五个一批”执法措施,真正形成安全生产高压严管态势。要强化责任追究,对在安全检查中不作为、慢作为的部门,严肃执纪问责。对检查不认真、隐患整改不到位、工作不力导致事故发生的实行“一案双查”,即要严肃追究事故单位的责任,又要依法倒查追究相关监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失职渎职的责任。
县各相关责任部门要及时整理并向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报送安全生产检查有关情况:
1.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及本部门联系人、联系方式于2018年4月15日前报送。
2.安全生产检查中发现的重要情况随时报送。
3.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总结于2018年4月30日前报送。
联系人:白玉峰 联系电话:5623050
邮 箱:932496362@qq.com
阿合奇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4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