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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管理中心

机构名称 房屋管理中心
科室领导 李清昆
办公电话 0908-5621284
机构职能

依法规范房地产市场行为。负责全县房地产价格评估、测绘的管理;参与指导全县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屋商品化、住宅小区建设的工作;对商品房销售、预售、预购等进行管理;负责全县办公楼的物业维修、指导全县房地产物业管理和全县保障性住房的规划编制建设、管理、分配等工作。加强对局直管产业的经营管理和房屋拆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