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kz_ahqx00/2023-00458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阿合奇县住建局 | 发布日期 | 2023-02-27 17:33 |
名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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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 〔〕号 | 主 题 词 |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使用公示 |
来 源 | 阿合奇县房屋管理中心 |
(小区)全体业主:
为了保障住宅的正常使用,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准备对已超过保修期的 进行维修。工程预算 元,涉及业主 户。
此次维修工程经所涉及业主书面确认 户业主同意使用维修资金,由 进行工程施工。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阿合奇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使用范围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公示期为7天。
予以公示
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方案》、《阿合奇县商品房维修资金使用方案书面确认业主表决表》
联系电话:
物业服务企业法人(签字):
(物业服务企业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