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AHQ019-2020-000056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扶贫开发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0-01-26 17:00 |
名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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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 〔〕号 | 主 题 词 | 于和 和田市 12 退出 |
来 源 | 阿合奇县乡村振兴局 |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贫困退出机制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16〕16号)精神,和田市、和田县、疏附县、疏勒县、岳普湖县、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麦盖提县、巴楚县、喀什市、阿图什市、柯坪县、乌什县等12个县(市)经县级申请、地(州)初审、自治区实地核查和专项评估检查、社会公示、审定等程序,符合贫困县退出标准和条件,程序规范完整。经研究,批准和田市、和田县、疏附县、疏勒县、岳普湖县、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麦盖提县、巴楚县、喀什市、阿图什市、柯坪县、乌什县退出贫困县序列。
特此公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
2020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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