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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泽普县、乌恰县、阿合奇县退出贫困县的公告

索  引  号 AHQ019-2019-000012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扶贫开发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9-04-03 11:47
名        称 关于泽普县、乌恰县、阿合奇县退出贫困县的公告
文        号 〔〕号 主  题  词 泽普县 乌恰县 阿合奇县 退出
来        源 阿合奇县乡村振兴局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贫困退出机制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16〕16号),国家级贫困县泽普县、乌恰县、阿合奇县经县级申请、地州初审、自治区实地核查、专项评估检查、社会公示等程序,符合贫困县退出条件。经研究,批准泽普县、乌恰县、阿合奇县退出国家贫困县序列。

特此公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

2019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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