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AHQ019-2018-000046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扶贫办 | 发布日期 | 2018-10-10 12: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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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 〔〕号 | 主 题 词 | 阿合奇县 2018 退出 |
来 源 | 阿合奇县乡村振兴局 |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贫困退出实施办法(试行)》(新扶贫领字﹝2018﹞33号)相关规定,退出贫困村自愿申请,乡镇组织初验达标后向县级提出申请,经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核实,共有10个贫困村贫困发生率降到了3%以下,水、电、路、广播电视、宽带或通讯的问题都已经解决;有强有力的村“两委”班子且发挥作用;有支撑稳定增收的产业;村集体经济收入达到了5万元;有村级党组织阵地(办公场所)、有双语幼儿园(中心幼儿园)、有便民服务中心(文化体育活动场所)、有卫生室。2018年农牧民人均纯收入达到了3318元,脱贫户人均纯收入超过国家扶贫标准,“两不愁三保障”均有保障,达到退出条件。
现对阿合奇县贫困村退出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以电话等形式向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意见受理电话:0908-5622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