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kz_ahqx00/2024-00947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阿合奇县林业和草原管理中心 | 发布日期 | 2024-05-14 17:00 |
名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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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 〔〕号 | 主 题 词 | 2024年阿合奇县惠民惠农财政补贴政策清单 |
来 源 | 阿合奇县林业和草原管理中心 |
序号 |
主管部门 |
补贴项目 |
政策依据 |
政策级次(中央、自治区、地州、县市) |
补贴对象 |
补贴标准 |
申领流程 |
补贴发放频次 |
补贴发放时限 |
咨询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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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仅供参考) |
文号(仅供参考) |
国家标准 |
省级标准 |
县级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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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阿合奇县林业和草原局 |
生态护林员补助 |
《生态护林员管理办法》 |
克财建〔2023〕78号、新财资环〔2023〕126号 |
中央 |
受聘开展森林、草原、湿地、沙化土地等资源管护的脱贫人口 |
10000元/年/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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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村民委员会张贴选聘公告。 |
每月一次 |
每月底前 |
0908-56215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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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阿合奇县林业和草原局 |
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补助、前一轮退耕还林生态林抚育 |
《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 |
克财建〔2023〕79号、新财资环〔2023〕128号 |
中央 |
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工程的退耕户 |
退耕还林每亩补助500元,分五次下达,每年100元;退耕还草每亩补助300元,分三次下达,每年1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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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县级林草主管部门根据国家和自治区确认的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县级验收结果,确定延长补助面积和对象。 2.县级林草主管部门对退耕还林面积进行巩固成果验收。 3.验收合格后,按照《自治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操作规程》通过代发金融机构以“一卡通”方式发放补助(退耕户对不合格地块进行补植补造,达到合格标准后按程序发放补助资金)。 |
每批次 |
每年12月20日前 |
0908-56215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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