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kz_ahqx00/2023-02280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阿合奇县农业农村局 | 发布日期 | 2024-11-08 19:46 |
名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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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 〔〕号 | 主 题 词 | 禁牧补助 草畜平衡奖励 申请指南 |
来 源 | 阿合奇县农业农村局 |
1.主管部门
阿合奇县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局)
2.补贴政策名称
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
3.补贴依据
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三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新财农〔2021〕78号)
4.补贴对象
取得草场承包证且履行了禁牧和草畜平衡义务的人员
5.补贴标准
(1)国家标准:禁牧补助7.5元/亩,草畜平衡奖励2.5元/亩
(2)自治区标准:禁牧补助6元/亩(其中水源涵养区禁牧50元/亩);草畜平衡奖励2.5元/亩
6.申领流程
(1)逐级下达方案
(2)人员信息核查公示,
乡(镇)、场负责草原补奖农牧民信息登记造册工作,草原禁牧区域和草畜平衡区域落实到具体地块,统计每户禁牧与草畜平衡面积,以及发放补奖资金数额。
各村严格执行“四议两公开”程序,牧户名单经7天以上公示无异议后录入系统。
乡(镇)场党(工)委会决议后从数据库导出名册,主要领导签字后上报农业农村局、财政局、林草局备案,3月5日前完成。
农业农村局审核信息表,主要领导在信息表上签字,盖章后上报财政局。
(3)发放补助资金。
财政局认定,督促乡(镇)、场将信息表录入财政涉农惠农“一卡通”系统,再由乡(镇)、场经办人到“一卡通”办公室审核系统,若审核无误后,由“一卡通”办公室将补贴资金拨付至农牧民社保卡中。
7.补贴发放频次及方式
每年一次;通过“一卡通”发放。
8.补贴发放时限
2024年12月30日
9.咨询方式
国营马场:18809081316
哈拉布拉克乡:18809081270
哈拉奇乡:15599731012
苏木塔什乡:18809083309
阿合奇镇:18809081262
色帕巴依乡:18809082183
库兰萨日克乡:18809081286
阿合奇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