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kz_ahqx00/2023-02289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阿合奇县农业农村局 | 发布日期 | 2024-11-08 13:37 |
名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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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 〔〕号 | 主 题 词 | 扑杀 免疫 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 补助指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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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申请指南
申请程序:免疫补助,国家按照每个区的牲畜存栏数来下达免疫补助、免疫一年春秋大规模两次,夏季进行补免(计算方法:补助经费=某类畜禽饲养量×单个畜禽免疫补助标准×地区补助系数)。按照国家规定要求防疫密度100%、免疫效价70%以上,可以拨付。
申请材料:检测报告是否阳性,牲畜的图片,鉴定牲畜的品种
扑杀、免疫:扑杀是针对血清学检测出阳性的牲畜、乡(镇)场兽医站建立扑杀牲畜的台账,扑杀必须是按照无害化处理的要求来执行,印证材料、建立档案、上报县兽医站、县兽医站上报中国动物疾控中心网、系统审核通过后,年终地区统计各县市的扑杀数、统一申请扑杀补助、扑杀补助下发各县市财政局、扑杀补助按照各级政府财政的比例来拨付、乡(镇)场兽医站公示扑杀补助、公示结束后按补助标准据实结算,实行先扑杀后补助的原则结算、各乡(镇)场兽医站向县兽医站提供相关的印证材料,县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站负责发放。
扑杀、免疫补助受理单位:阿合奇县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站
咨询电话:18999671730
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受理单位:阿合奇县农业农村局动物卫生监督所
咨询电话:18809086560
办公地址:阿合奇县南大街西21院四楼畜牧兽医站
监督举报渠道:阿合奇县纪委监委第四纪检监察组:18509080228
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0908-5621234
来访地址:阿合奇县南大街西21院二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