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kz_ahqx00/2022-00768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阿合奇县农业农村局 | 发布日期 | 2022-08-19 19:38 |
名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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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 〔〕号 | 主 题 词 | 阿合奇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
来 源 |
根据自治区《关于2022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2022年克州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及克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克财农〔2022〕13号)文件要求,为了做好2022年全州中央财政支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工作,结合阿合奇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情况
阿合奇县是新疆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三县一市之一。全县总国土面积1.68万平方公里,阿合奇县瞎5乡1镇2场(23个行政村)。2021年农村经济总收入4840万元,人均收入10770元。阿合奇县2022年各类农作物种植面积85484.6亩,粮食作物面积18353.8亩,经济作物面积3000.5亩,饲草料作物面积64130.3亩,全县农户数3628户、户均承包地面积14.8亩。
二、项目目标
通过项目的实施,生产托管覆盖小农户比例不断提高,服务规模经营面积不断扩大,促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农民增收农业增效等积极意义。
三、项目实施内容
(一)确定服务产业和关键环节。按照阿合奇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阿合奇县畜牧业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本县实际,2022年确定为补助青贮玉米种植、优先支持青贮玉米种植生产重点环节或薄弱环节,实施以农业生产托管为主的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对象要突出小农户,引导小农户自觉自愿接受社会化服务,支持小农户在不流转土地经营权的条件下,将农业生产中的“耕、种、防、收”等作业环节,委托给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完成。2022年,阿合奇县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鼓励支持各村小农户青贮玉米收割和收获拉运服务等产业生产托管服务。全县要完成以集中连片推进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任务面积1万亩。
(二)制定标准。选定服务组织。县农业农村局(农经中心)深入调研,广泛了解小农户和农业生产规模经营主体的需求意愿,掌握当地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组织及专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的规模、能力、信誉、服务价格等基本条件,并进行综合评估的基础上,在县域内选择社会化服务组织。
(三)补助方式和补助标准。
补助方式。把生产托管作为推进社会化服务、发展服务规模经营的主推服务方式,集中连片推进规模化生产。依据资源禀赋、产业特点、农业机械化水平和小农户生产需求等因素,因地制宜确定补助方式与标准,加强与其他农业生产支持政策的衔接配套,支持各类服务主体集中连片开展单环节、多环节、全程托管等服务,提高技术到位率、服务覆盖面和补贴精准性,推动节本增效和农民增收。对于耕地细碎化严重、撂荒地较多的地区,可以探索由村集体统筹使用土地,引入社会资本、政府扶持等资金,开展土地整治整合后统一由服务组织托管的方式。
补助标准。阿合奇县根据农业生产不同领域、不同环节、不同对象和市场发育成熟度,科学确定补助环节和财政补助标准,补助标准不能影响服务价格形成,不能干扰农业服务市场正常运行。原则上财政补助占服务价格的比例不超过30%(巩固提升县原则上不超过40%)、单季作物亩均各关键环节补助总额不超过100元(巩固提升县不超过130元)。服务小农户和规模经营主体的补助标准要分别确定,服务小农户的补贴标准要高于服务规模经营主体的标准。对接受服务的单个规模经营主体,应合理确定每年享受项目任务补助的资金总量上限,防止政策垒大户。项目服务对象要突出小农户,安排服务小农户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补助资金或面积,占比应高于80%。对于当地市场机制运作已基本成熟,农户已广泛接受、市场化程度较高的环节,补助标准可降低,逐步退出财政支持范围。连续支持的同一主体同一环节可逐步降低补助标准。同时,要做好与现行其他涉农专项资金支持环节的政策衔接,不得重复享受相关补助。2022年阿合奇县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社会化服务。主要服务:青玉米青贮收割、拉运,每亩预计250元,按照原则上贫困地区每亩财政补贴不超过服务补助40%比例进行补贴。
(四)优选服务组织。公开规范择优选择托管服务组织,作为项目实施主体,单环节服务组织原则上不少于3家。服务组织确定后要及时签订合同,组织项目实施。拟定服务主体是阿合奇县裕丰惠农服务有限公司,服务组织要与服务对象签订服务合同,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主要服务小农户玉米青贮收割、拉运。
(五)监督项目实施。县农业农村局在项目资金分配和项目实施前要开展深入细致的摸底排查工作,科学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原则上采取项目招投标的形式,择优选择项目主体,确保项目能落地,不变更,当年实施,当年高质量完成。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制定阿合奇县项目资金分配方案和监督指导,对项目资金分配、使用、监督和验收负主体责任,项目申报单位对项目实施负直接责任。项目管理实行“月报制”,每月18日前以县为单位将项目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报送克州农业农村局,确保项目实施规范、资金使用安全。
(六)检查验收。项目验收采取县自验、地州初验的方式。项目完工后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开展项目自验,合格后报克州农业农村局。克州农业农村局根据情况进行初验,初验率不得低于60%。克州农业农村局、县农业农村局验收组要根据绩效评价表确定的验收事项,制定验收表,提出验收意见,并由验收组成员签字存档,作为备查资料。自治区适时开展项目督查和抽查。
(七)兑付补助资金。自治州把项目资金以切块形式下拨至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会同财政局,对项目实施单位申报的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认真审查,最终确定项目承担单位、服务内容及规模等,由财政部局将项目资金下拨至县农业农村局。项目资金的使用实行报账制,由县农业农村局根据备案的项目实施方案和服务合同以及服务对象的验收意见等,经实地验收通过后予以支付。
(八)绩效评价。加强项目绩效考核工作,对项目从立项到实施、评估实行全程监管,由县农业农村局负责项目实地检查,做到实事求是、客观评价,并提供政策咨询和协调服务,确保项目实施后达到预期效果。项目绩效评价报告要对项目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总结,分析项目执行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制度建设情况、利益联结机制建立情况、做法经验、典型案例、效益评价和项目建设存在的问题。
四、项目实施流程
1.选定服务组织。阿合奇县要在深入调研,广泛了解小农户和农业生产规模经营主体的需求意愿,掌握当地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组织及专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的规模、能力、信誉、服务价格等基本条件,并进行综合评估的基础上,在县域内外选择社会化服务组织。服务组织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是必须列入中国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主体名录库(详见新农办经〔2020〕56号),且在当地农业农村(农经)部门备案,具备承担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能力;二是拥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和设备以及其他能力;三是内部管理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能够接受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四是应有一定的社会化服务经验;五是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其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农户的认可和好评。项目县选择的服务组织要通过网络、电视、报纸等媒体公示并公开举报电话。
2.签订服务合同。选定的服务组织要与服务对象签订服务合同,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服务合同要明确服务地块、服务面积、服务内容、作业时间、质量要求、收费标准、补助标准、质检验收和违规责任等内容。
3.提供作业服务。服务组织按照服务合同要求提供相关服务。
4.拨付补助资金。阿合奇县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对服务组织每一个服务环节提供的服务面积和服务质量进行科学核查的基础上,由阿合奇县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向同级财政部门申请办理补贴资金结算。
5.开展绩效考核。项目完成后,阿合奇县农业农村(农经)部门要会同财政部门主要对项目方案、组织实施、绩效完成情况等方面进行自评打分和绩效自查自评,项目方案重点考核其完整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组织实施重点考核开展宣传培训、制度建设等情况;绩效考核重点考核生产托管面积完成情况和实施环节、服务对象是否合规等。项目绩效自查自评完成后,要形成本县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农业农村局统筹协调各部门,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严把项目进程,及时解决项目实施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探索农业社会化服务规程指引或服务标准、服务合同文本、验收标准等,引导服务主体规范服务行为,确保服务质量,同时积极探索和创新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工作机制和有效模式。做好资格审查等工作,及时清退不符合要求的服务主体,及时补充、壮大服务主体队伍。
(二)强化质量监管。县农经中心要监督项目的落实和实施,根据工作进度适时检查项目宣传发动、实施进展、实施成效等情况,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项目实施公司及时整改。农经中心对项目的真实性负责,要按照财政项目管理要求,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加强对社会化服务主体履约情况的监管,将服务对象的满意度作为衡量服务质量的重要标准,对服务面积、服务质量等达不到合同要求的,取消服务资格、追究违约责任。
(三)严格资金管理。项目资金实行专账管理。要切实加强项目资金监管,严格资金拨付程序,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对挤占、截留、挪用项目资金等违规违纪行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四)做好宣传引导。要高度重视政策宣传,充分尊重广大农户和服务组织意愿,注意调动农户和服务组织两个积极性,营造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的良好氛围。要逐级开展培训,对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资金管理、组织实施、推进思路和专业技术服务业务等进行培训。要以喜闻乐见的形式,帮农民算好托管账,让农民充分认识农业生产托管的效益优势,自觉接受经营模式。要加强农业生产托管调查研究,及时总结典型经验、模式,研究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改进工作措施,引导广大农民和服务组织积极参与农业社会化服务。
(五)强化绩效考核。根据自治区要求,项目将加强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与第二年资金分配挂钩,绩效因素将主要根据“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管理平台”掌握的各地项目实施进展和完成任务情况作出评价。每月及时填报系统数据,确保各项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有关数据材料报送情况纳入相关资金的绩效评价范围。
(六)及时报送相关材料。县级项目实施方案根据本方案要求细化起草完成后,于2022年7月30日前报送州级农业农村(农经)部门审核通过后印发实施,并报送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备案。各项目县(市)绩效自评报告和相关证明材料2022年10月30日前以县农业农村局正式文件报送至克州农业农村局农村合作经济与市场科教科和农村合作经济发展指导中心,同时发送电子版。
联系人:阿先生 联系电话:18809086209
联系人:托先生 联系电话:13899298516
阿合奇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7月26日
附件1 2022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名制管理责任落实表
单 位 |
项目主管(监管)责任人姓名及职务 |
项目实施(监管)负责人姓名及职务 |
负责人联系方式 |
克 州 |
农村合作经济发展指导中心 书记 杨曙华 |
农村合作经济发展指导中心 科员 塔吉古丽·阿不来提 |
13579570296 13179860457 |
阿合奇县 |
阿合奇县农业农村局副书记、局长 吐尔地·吐尔达力 |
农村合作经济发展指导中心主任 阿力木巴依·依布拉依 |
18199726867 18809086209 |
附件2 2022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任务清单
序号 |
县(市)/单位 |
任务面积(万亩) |
其中:第一批任务面积(万亩) |
第二批任务面积(万亩) |
项目资金(万元) |
1 |
阿合奇县 |
0.5 |
0 |
0.5 |
50 |
附件3 2022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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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主管部门 |
财政部、农业农村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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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合奇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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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财政部门、省级主管部门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农业农村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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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财政局、农业农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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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州财政部门、主管部门 |
自治州财政局、农业农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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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情况 |
年度金额:202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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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
550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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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中央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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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
550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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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资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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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目标 |
通过项目的实施,生产托管覆盖小农户比例不断提高,服务规模经营面积不断扩大,促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农民增收农业增效等积极意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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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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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指标1:完成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面积 |
0.5 |
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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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指标1:农业生产社会化项目年度完工率 |
≥1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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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指标1:农业生产社会化项目资金使用时限 |
11月30日前 |
11月30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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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指标1:社会化服务组织收益增加 |
明显增加 |
明显增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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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2:补助标准及服务价格或与农户签订服务合同金额。 |
≥50%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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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指标 |
指标1:资金使用重大违规违纪问题 |
无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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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2: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能力 |
提高 |
提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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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益指标 |
指标1:农业绿色可持续发展 |
明显增强 |
明显增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