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AHQ020-2018-000061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农业局 | 发布日期 | 2018-08-24 17:46 |
名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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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 〔〕号 | 主 题 词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确权 档案管理 实施办法 |
来 源 | 阿合奇县农业农村局 |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农业局、档案局,各地、州、市农业局、档案局:
为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管理工作,根据农业部、国家档案局《关于印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农经发〔2014〕12号)精神,自治区农业厅、自治区档案局组织制定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管理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厅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档案局
2016年6月28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我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加强管理和有效利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根据《档案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物权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农业部、国家档案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管理办法》,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本实施办法所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是指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以下简称土地承包确权)工作中形成的,对国家、社会和个人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数据等各种形式和载体的文件材料的总称,是土地承包确权的重要凭证和历史记录。
第三条 本实施办法所称土地承包确权档案工作是指土地承包确权档案的收集、整理、鉴定、保管、编研、利用等工作。
第四条 土地承包确权档案工作坚持统一领导、分级实施、分类管理、集中保管的原则。土地承包确权档案工作应当与土地承包确权工作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检查、同步验收。
第五条 县级以上农业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本级土地承包确权档案工作的领导,具体工作由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负责。将档案工作纳入本行政区域内土地承包确权工作中,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土地承包确权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归档和移交工作进行业务培训和监督指导。
第六条 县、乡(镇)和村应当将土地承包确权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纳入总体工作计划。县、乡(镇)要制定相关工作方案、健全档案工作规章制度、落实专项工作经费、指定专兼职档案管理人员、配备必要设施设备,确保土地承包确权档案资料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
第七条 土地承包确权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和定期。具有重要凭证、依据和查考利用价值的,应当永久保存;具有一般利用保存价值的,应当定期保存,以家庭承包方式的档案期限为30年,以其它方式承包的档案期限为10年。具体应当按照本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见附件1)进行收集并确定保管期限。
为便于管理和服务,土地承包档案实行“三级四份两方式”的管理方式,即:“三级”指村、乡镇、县市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和档案管理部门;“四份”指村、乡镇、县市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和档案管理部门各保存一份;“两方式”指同时采用电子和纸质保存。原件应由农业行政管理部门整理归档后,移交县级综合档案馆。
第八条 归档的土地承包确权文件材料应当字迹工整、数字准确、图样清晰、手续完备。归档文件材料的印制书写材料、纸张和装订材料等应符合档案保管的要求。
第九条 土地承包确权档案主要包括综合管理、确权登记、纠纷调处和特殊载体类。
综合管理类文件以件为单位进行整理。
确权登记类分别以综合和农户部分进行组卷整理,以农户为单位的,采取“一户一卷”形式进行组卷整理。
纠纷类采取“一案一卷”进行组卷整理。
第十条应归档的土地承包确权纸质档案的综合管理类文件材料,按照《归档文件整理规则》(DA/22-2015)的标准和要求进行整理;
确权登记类和纠纷调处类文件材料一般情况下以卷为单位进行整理,参照《文书档案案卷格式》(GB/T9705-2008)标准和要求进行整理,具体整理方式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整理方法》(见附件2)执行。
第十一条 应归档的特殊载体(非纸质)文件材料按照国家相关档案业务标准进行分类整理编目,并与纸质材料建立对应关系。
照片档案按照《照片档案管理规范》(GB/T 11821-2002)、《数码照片归档和管理规范》(DA/T50-2014)的标准和要求进行整理,照片和图片应当配有文字说明,标明时间、地点、人物和事由。
录音、录像等磁性载体档案按照《磁性载体档案管理与保护规范》(DA/T15-95)的标准和要求进行整理。
电子文件按照《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GB/T18894-2002)、《公务电子邮件归档与管理规范》(DA/T32-2005)要求整理。
电子文件生成的软硬件环境及参数须符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规程》(NY/T2537-2014)、《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要素编码规则》(NY/T2538-2014)、《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数据库规范》(NY/T2539-2014)、《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数据库成果汇交办法》(农经办﹝2015﹞5号)等技术规范及相关电子档案的标准和要求进行整理。
第十二条地(州、市)级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和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应组织对土地承包确权档案工作的检查,重点检查土地承包确权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情况和档案的安全保管情况。
对于土地承包确权档案检查不合格的单位,应督促其限期及时纠正。
第十三条 土地承包确权文件材料应在工作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由县级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乡镇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分别整理归档。村级应指定专人负责确权档案的整理工作。
第十四条 土地承包确权工作验收的同时,检查土地承包确权档案。凡土地承包确权档案验收不合格的,不得通过土地承包确权工作验收。
第十五条 土地承包确权工作通过验收后,县级土地承包确权管理部门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县级国家综合档案馆移交土地承包确权档案。经协商同意,可提前移交,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六条 各级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和国家综合档案馆应当按照规定向社会开放土地承包确权档案,为社会提供利用服务,但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七条县级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和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应当积极推进土地承包确权档案的信息化建设,加强土地承包确权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的规范化管理。在土地承包确权管理系统中增设档案管理模块,做到档号自动生成、封面直接打印,以降低档案制作成本,提高工作效率,为利用和移交工作创造便利条件。各地区要争取开展土地承包确权纸质档案的数字化扫描工作,建立土地承包确权档案的全文数据库,提升土地承包确权档案信息资源共享水平。
第十八条各级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对在土地承包确权档案的收集、整理、利用等各项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应给予奖励。
第十九条 在土地承包确权档案工作中,对于违反有关规定,造成土地承包确权档案失真、损毁或丢失的,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条 本实施办法由自治区农业厅、自治区档案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实施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
附件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整理方法(试行)
附件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
一、县、市、区级
类别 |
归档范围 |
保管期限 |
综 合 管 理 类 |
1.成立县级土地承包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小组及其职责分工文件, |
永久 |
2.县级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印发的关于土地承包确权工作方案、领导小组、工作会议记录纪要等重要文件 |
永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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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级机关关于土地承包确权对本单位的批复、批示、情况反馈材料 |
永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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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上级机关普发的土地承包确权工作政策性文件 |
3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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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本县、市、区土地承包确权工作方案及上级机关批复 |
永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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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各乡镇(街道)土地承包确权工作方案及批复 |
3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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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上级机关下发的需要贯彻执行的一般性文件 |
1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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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上级机关、县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召开的土地承包确权工作会议通知、日程、讲话、记录、纪要文件材料 |
永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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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上级机关、县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召开的土地承包确权工作会议交流材料等一般性文件材料 |
3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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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土地承包确权技术设计书、总结、汇报材料和考核验收报告 |
3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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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关于土地承包确权工作与上级、下级及其他部门之间的来往文件材料 |
1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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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规划、计划、总结、汇报材料 |
永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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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土地承包确权工作调研、检查、指导文件材料、工作简报等 |
1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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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土地承包确权工作中形成的保密责任书、保密承诺书 |
3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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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土地承包确权工作宣传、培训文件材料 |
3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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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土地承包确权工作中形成的招标文件材料(包括招标公告、政府采购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文件、中标结果公示、合同、技术设计书等) |
永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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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成果验收材料 |
永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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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其他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 |
3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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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 权 登 记 类 |
1.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申请、声明、委托书、身份信息、原土地承包合同等按登记规定提交的材料 |
永久 |
2.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 |
永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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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工作地图、调查草图、地块分布图、数字正射影像图、地籍图、土地承包经营权空间位置图 |
永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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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发包方调查表、承包方调查表、承包地块调查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信息公示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公示结果归户表 |
永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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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成果检查验收记录、报告 |
永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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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县土地承包情况汇总表 |
永久 |
|
7.登记核准文件 |
永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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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权属变更(注销)登记材料 |
永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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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登记发证原始材料 |
永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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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县土地承包确权登记表 |
永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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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土地承包确权信息管理系统备份数据 |
永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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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发放登记表 |
永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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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其他对权属确定有凭证作用的文件材料(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添加相应文件材料) |
永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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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纷调处类 |
1.土地确权登记关于信访、纠纷调解、仲裁工作过程中形成的原始记录及调处协议书、仲裁案卷等 |
永久 |
2.相关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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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 殊 载 体 类 |
1.反映土地承包确权工作重要活动形成的照片、录音、录像材料 |
永久 |
2.上级机关领导视察、检查土地确权登记工作中形成的重要讲话、题词、照片、录音、录像、光盘和实物 |
永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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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土地确权登记工作中形成的会议、宣传、培训、操作现场、检查验收的照片、录音、录像、光盘和实物 |
3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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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系统数据库、测量数据及管理信息备份数据、元数据等 |
永久 |
二、乡镇级
类别 |
归档范围 |
保管期限 |
综 合 管 理 类 |
1.本乡镇(街道)成立土地确权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小组文件材料 |
永久 |
2.本乡镇(街道)土地确权工作方案 |
永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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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乡镇(街道)关于土地确权工作有关问题、解决方案等的请示及上级机关批复 |
永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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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上级机关普发的土地确权工作方针、政策性文件、会议文件及需要贯彻执行的一般性文件材料 |
1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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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本乡镇(街道)召开的土地确权工作会议通知、日程、讲话、记录、纪要文件材料 |
永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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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本乡镇(街道)召开的土地确权工作会议交流材料、简报等文件材料 |
3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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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本乡镇(街道)土地确权工作调研、宣传、培训、指导、督促检查等文件材料 |
3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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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本乡镇(街道)土地确权工作验收、总结材料 |
永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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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其他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 |
永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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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 权 登 记 类 |
1.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申请、声明、委托书、身份信息、原地承包合同等按登记规定提交的材料;草原确权承包合同 |
永久 |
2.工作底图、调查草图、地块分布图、数字正射影像图、地籍地形图、土地承包经营权空间位置图 |
永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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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发包方调查表、承包方调查表、承包地块调查表、现场勘查确认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信息公示表及土地承包经营权公示结果归户表确认相关材料 |
永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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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成果自检、互检记录和报告 |
永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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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乡镇土地承包情况汇总表 |
永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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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土地承包权申请变更登记表 |
永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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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村级相关工作方案的审核意见 |
永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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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乡镇土地承包经营权发放登记表 |
永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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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土地承包确权信息管理系统备份数据 |
永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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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权属来源材料:土地承包方案、承包合同、承包台帐、承包经营权证,土地承包合同变更、转让、解除、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注销等文件材料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汇总表 |
永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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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土地承包经营权证领取、发放(核发、补发、注销)登记表、花名册(需有领取人签字) |
永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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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其他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 |
永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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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纷调处类 |
1.土地确权登记关于信访、纠纷调解、仲裁工作过程中形成的原始记录、调处、裁定文件等 |
永久 |
2.有关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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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 殊 载 体 类 |
1.上级机关领导视察、检查土地确权登记工作中形成的重要讲话、题词、照片、录音、录像材料 |
永久 |
3.乡镇有关土地承包确权承包工作中形成的照片、录音、录像、光盘和实物 4.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管理信息系统备份数据,元数据 |
永久 |
三、村民委员会
类别 |
归档范围 |
保管期限 |
综 合 管 理 类 |
1.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关于土地承包确权问题的决议(意见)、工作日记、会议记录等 |
永久 |
2.村土地承包确权工作实施方案、工作汇报、自查报告和工作总结 |
永久 |
|
3.村承包土地调整方案 |
永久 |
|
4.村土地承包情况统计表、工作总结及汇报材料 |
3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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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 权 登 记 类 |
1.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申请书、声明、委托书、身份信息等材料 |
永久 |
2.土地承包确权工作底图、调查草图、地块分布图、地籍地形图、土地承包经营权空间位置 |
永久 |
|
3.村组土地承包情况汇总表、承包经营权证发放登记表 |
永久 |
|
4.土地承包确权承包台账,土地承包确权合同,公示、公告材料,农户签字确认表 |
永久 |
|
5.涉及农户的文件材料:测绘申请,户主申明书和委托书,身份、户籍、婚姻登记或证明材料,土地确权调查表,土地承包合同,土地确权调查确认书,土地承包经营权公示结果归户表等 |
永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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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承包土地、草原互换、转让申请书 |
永久 |
|
7、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协议及台账 |
永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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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纷调处类 |
土地承包问题信访、纠纷调解形成的原始记录及相关证明材料、调处协议书 |
永久 |
特殊载体类 |
反映本村组土地承包确权工作中形成的照片、录音、录像、光盘 和实物 |
30年 |
附件2: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整理方法
一、归档范围与保管期限
(一)土地承包确权的文件材料归档范围,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见附件1)执行。
(二)土地承包确权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和定期,定期分为30年和10年,具体划分标准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见附件1)。
二、分类和整理
(一)土地承包确权文件分为综合管理类、确权登记类、纠纷调处类、特殊载体类4大类。
(二)综合管理类文件按文书档案进行管理,整理标准按照《归档文件整理规则》(DA/T22—2015)执行。
综合管理类文件归档时,应按问题结合时间、重要程度集中排列,统一编号、编目,进行整理。
(三)确权登记类文件材料一般情况下以卷为单位进行整理,确权登记类档案由综合和农户两部分文件材料组成,涉及到农民个人的有关确权申请、身份信息、确认权属、实地勘界、承包地宗地图、登记和审核发证等文件材料,应以农户为单位“一户一卷”进行整理,综合的文件材料应以卷为单位整理,确权登记类档案按照《文书档案案卷格式》(GB/T9705-2008)进行整理;形成的工作底图、地块分布图等,按照《技术制图复制图的折叠方法》(GB/T 10609.3 2009)进行整理。
(四)纠纷类文件材料以纠纷问题按卷为单位进行整理,宜采取“一案一卷”的方式整理。纠纷调处类档案按照《文书档案案卷格式》(GB/T9705-2008)进行整理。
(五)特殊载体类文件应按照国家相关档案业务规范标准进行分类整理。电子文件和使用信息系统采集、贮存的专业数据以及航空(卫星)照片、遥感数据应用不可擦写光盘等载体形式保存,重要的应制成纸质文件一并归档保存。
(六)档号编制。各立档单位应编制统一的分类编号方案。综合管理类文件按照分类编号方案要求,依据《归档文件整理规则》编制档号;确权登记类文件在立档单位全宗内单设类别号,下设综合和农户两个类目号来编制档号;纠纷调处类文件在立档单位全宗内单设类别号;特殊载体类文件,按照国家相关档案业务规范和工作实际编制档号。
三、归档要求
(一)归档文件应真实有效、字迹工整、数据准确、图样清晰,签字盖章、日期等具有法律效用的标识完整齐备;书写材料、纸张和装订材料符合档案保护的要求(对移交国家综合档案馆的档案在装订时宜采用棉线装订);照片、录音、录像材料要确保载体有效,电子文件使用不可擦写光盘等载体。
(二)归档文件应为原件,需以复制件归档的,应由经办人核准,并说明理由,备考表中注明原件存放处。
(三)土地承包确权文件中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法律规定不宜公开的内容,归档时应按国家有关法规注明。
(四)土地承包确权文件材料应在工作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按要求由县级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乡镇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分别整理归档。村级应指定专人负责确权档案的整理工作。
四、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档案案卷格式填写
(一)案卷封面的填写方法
1、全宗名称:立档单位的名称,填写时须用全称或通用简称。
2、类目名称:按照分类方案所确定的类目填写,如综合类、确权类、纠纷类、特殊载体类。
3、案卷题名:即案卷标题,应当准确概括本卷文件的主要制发机关、内容、文种。文字应力求简练、明确。
4、时间:卷内文件所属的起止年月。
5、保管期限:立卷时划定的案卷保管期限。
6、件、页数:案卷的总件数和总页数。
7、全宗号:档案馆指定给立档单位的编号。
8、类别号:土地承包确权档案类别号应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档案代码+分类号构成,分类号编制见下图所示。如:综合管理类类别号为TDQQ01,其中TDQQ表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档案,01表示综合类,02表示确权登记类,03表示纠纷类,04表示特殊载体类。乡(镇)、村、组可采取汉语拼音第一个字母或阿拉伯数字标识(在分类方案或整理说明中标注清楚),如:TDQQ02051623(TDQQ表示土地确权、02表示确权登记类、05表示XX乡镇、16表示XX村、23表示案卷流水号),案卷号在村民小组为单位编制流水号。
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档案综合类类别号编制图示
9、年度:填写案卷的所属年度,用四位表示。
(二)卷内文件目录、备考表、案卷目录的格式及填写
参照《文书档案案卷格式》(GB/T9705-2008)标准。
图示1:软卷皮封面格式
图示2:卷内文件目录格式(一户一卷)
图示3:卷内备考表格式
图示4:案卷目录格式
图示5:卷盒格式
图示1:软卷皮封面格式
(全宗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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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权登记类(农户)或(综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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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村××组×××(承包方代表)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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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 年 月至 年 月 |
保管期限 |
永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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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卷共 件 页 |
归 档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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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宗号 |
分类号 |
案卷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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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示2:卷内文件目录格式(一户一卷)
卷 内 文 件 目 录
顺序号 |
文号 |
责任者 |
题 名 |
日期 |
页号 |
备注 |
1 |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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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承包方调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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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承包地块调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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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公示结果归户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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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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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示3:卷内备考表格式
卷内备考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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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卷情况说明 |
立卷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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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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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卷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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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示4:案卷目录格式
案 卷 目 录
案卷号 |
案 卷 题 名 |
起止日期 |
页数 |
保管 期限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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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室编 |
档案馆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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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示5:卷盒格式
封面:
(全宗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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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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脊背:
全宗号 |
分类号 |
年 度 |
起止卷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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