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kz_ahqx00/2024-01045 | 主题分类 | 审计 |
名 称 | |||
成文日期 | 2024-05-09 04:09 | 发布日期 | 2024-06-04 17:16 |
文 号 | 奇审通〔2024〕45号 | 有 效 性 | 10年 |
发文单位 | 阿合奇县审计局 | 发布机构 | 阿合奇县审计局 |
苏木塔什乡人民政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八条的规定,我局派出审计组,2024年5月14日起,对你单位2023年度预算执行及财务收支进行审计,必要时将追溯到相关年度或者延伸审计有关单位。请予以配合,并提供有关资料(包括电子数据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你单位负责人应当对本单位提供资料的及时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作出书面承诺。
审计组由审计局和新疆晟运通会计师事务所人员组成,审计组组长由陈婷婷(现场负责人)担任,成员包括图尔荪阿力·夏普(廉政监督员)、乔军、成凤兰。
阿合奇县审计局
2024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