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名称 | |
科室领导 | 闫青 |
办公电话 | 0908--5621415 |
机构职能 | 负责组织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工作;负责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资产统计报告、产权登记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县事业单位、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改制清产核资和资产评估工作。 负责编制每月国有、非国有企业财政信息快报和年终决算;拟定和审核县级所属单位经费、专项资金、年度预算的编制审核、年度预算执行和决算汇总及单位涉及财政、财务的有关事宜;拟订县公用经费和财政企业项目资金管理、分配和拨付的相应政策和实施细则,并协调相关具体事宜;负责企业项目资金审核、确定和企业贷款贴息,中央、自治区、自治州中小企业专项资金、中央、技术改造专项资金、财政特色产业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经济发展、培植财源资金、粮食产业化发展资金、粮食企业建仓库专项资金、特色轻工业发展资金等专项资金的申报、分配、管理、监督检查工作;参与研究制定县财政企业改革与发展政策;落实县财政企业专项资金政策和措施;负责县企业项目库的建设,以及负责对企业申报项目的审核、汇总、上报、协调工作;组织分管部门进行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及效益分析,提出项目资金安排的重点和顺序;负责粮食直补、种粮农民综合直补资金、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以旧换新等政策性资金的分配下达;积极做好“一卡通”的使用;组织协调全县涉农资金的管理和对各企业上报项目的审核、评定、筛选工作,参与项目的执行、监督和验收工作;指导各企业做好财政企业专项资金的管理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