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kz_ahqx00/2024-01909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阿合奇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 | 2024-05-29 18:43 |
名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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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 阿财农〔2024〕5号 | 主 题 词 | |
来 源 | 阿合奇县财政局 |
根据克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预算的通知》(克财农〔2024〕12号)精神,现将2024年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预算下达你单位(详见附件1),收入列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52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130153耕地建设与利用”。下达到本级单位的资金,根据实际用途,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50502商品和服务支出”、“50601资本性支出(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按照《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3〕12号)等文件要求,你单位收到文件后,应及时将此次下达的预算资金做好实施方案和绩效目标。
二、此次下达的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列入直达资金管理,该项直达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请按照规定使用资金。
三、根据自治区绩效相关规定,现将2024年度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预算区域绩效目标表一并下达到你单位,请对照区域绩效目标表实施到此项目。请强化资金使用监管,严格执行有关财经制度,确保资金安全规范使用。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请在预算执行中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2.2024年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预算区域绩效目标表
2024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