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kz_ahqx00/2024-00468 | 主题分类 | 财政 |
发布机构 | 阿合奇县财政局 | 发布日期 | 2024-01-05 18:55 |
名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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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 〔〕阿财社〔2024〕24号 | 主 题 词 | 养老保险 补助资金 预算 |
来 源 | 阿合奇县财政局 |
阿合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保中心):
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支出进度,根据《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自治区财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新财社〔2023〕236号)、《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自治区财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克财社〔2023〕94号)文件精神,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现提前拨付贵单位2024年自治区财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详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此次通过一般公共预算下达的转移支付补助资金,转移性收入科目请列“1100248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转移性支出政府预算经济分类科目列“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支出科目请列“2082602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51002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部门预算经济分类科目列“31302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
二、此次提前拨付贵单位2024年自治区财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预算指标,专项用于补助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人员补贴和待遇发放,保障参保对象各项权益。待2024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按照中央和自治区直达资金要求,上述资金属自治区直达资金,直达资金标识为“01自治区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
三、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请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贵单位绩效目标(详见附件2)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自评,按程序上报自治州人社局审核,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四、请贵单位加强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确保补助资金及时下拨,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严格按照《自治区财政资金使用跟踪反馈管理暂行办法》(新财预〔2016〕113号)规定,及时报送财政资金使用情况反馈表。
五、贵单位要切实加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任何地区、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
附件:1:提前下达2024年自治区财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分配表
2:提前下达2024年自治区财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2023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