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kz_ahqx00/2024-00469 | 主题分类 | 财政 |
发布机构 | 阿合奇县财政局 | 发布日期 | 2023-12-29 18:57 |
名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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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 〔〕阿财社〔2024〕26号 | 主 题 词 | 困难群众 救助补助资金 预算 |
来 源 | 阿合奇县财政局 |
阿合奇县民政局:
为做好困难群众救助工作,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支出进度,根据《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自治区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新财社〔2023〕250号)、《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自治区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克财社〔2024〕98号)文件精神,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提前拨付贵单位自治区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2024年提前下达部分(见附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此次下达的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统筹用于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支出。
二、该项指标收入请列《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48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功能科目列“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请贵单位根据实际支出方向将支出功能科目明确至项级科目,并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内对自治区下达的项级科目进行调整。待2024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
三、此项资金纳入直达资金管理,直达资金标识均为“01自治区直达资金”,此标识必须贯穿资金拨付、支出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
四、请贵单位认真落实中央和自治区绩效管理工作部署,强化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绩效管理,健全绩效管理制度,加强绩效管理责任约束,及时分解区域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效益与预期目标偏差情况等跟踪监控,切实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
五、请贵单位尽快盘活存量资金,加大消化结余力度,加快预算执行,进一步提高救助补助资金使用效益。
六、请贵单位按规定专款专用,加强资金管理,加快执行进度,按照《自治区财政资金使用跟踪反馈管理暂行办法》(新财预〔2016〕113号)规定,及时报送财政资金使用情况反馈单。
附件:1 :提前下达2024年自治区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分配表
2023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