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kz_ahqx00/2024-00446 | 主题分类 | 财政 |
发布机构 | 阿合奇县财政局 | 发布日期 | 2024-01-10 17:26 |
名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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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 〔〕阿财农〔2023〕19号 | 主 题 词 | 农田建设 补助资金 预算 |
来 源 | 阿合奇县财政局 |
阿合奇县农业农村局:
为增强地方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加快自治区转移支付资金支出进度,根据《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自治区农田建设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克财农〔2023〕37号)精神,现提前下达2024年自治区农田建设补助资金预算58万元(详见附件1)。此次下达资金各县(市)收入列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52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入“2130153耕地建设与利用”。
一、请按照《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3〕12号)等有关规定,及时将预算指标分解下达至项目单位,待进入2024年预算年度后,按程序及时拨付资金。
二、该项直达资金标识为“01自治区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各县(市)财政部门在向下达该项转移支付时,应单独下达预算指标文件,保持直达资金标识不变,并严格按照规定使用资金。
三、根据自治区绩效相关规定,现将你县(市)提前下达2024年自治区农田建设补助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表(详见附件2)一并下达。请强化资金使用监管,严格执行有关财经制度,确保资金安全规范使用。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请在预算执行中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四、严格落实预算执行管理制度,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和监督,督促项目单位加快项目实施,坚决防止资金沉淀,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2.提前下达2024年自治区农田建设补助资金预算区域绩效目标表
2023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