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AHQ009-2021-000233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财政局 | 发布日期 | 2021-11-09 11:03 |
名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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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 〔〕号 | 主 题 词 | 新疆 |
来 源 | 阿合奇县财政局 |
一、考核情况
本次专项检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有6家。通过检查,新疆新咨信工程有限公司在本地无固定的办公场所,多次电话联系业务人员,仅口头同意接受检查,但一直没有实质性的配合,未上报相关材料。
二、综合考核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六)“拒绝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的”;结合《阿合奇县财政局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日常考核量化标准》“分值低于60分的公司责令停业整顿3个月”。现责令新疆新咨信工程有限公司限期改正,给予警告一次,并暂停在阿合奇县代理政府采购业务3个月。
2021年10月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