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kz_ahqx00/2024-02196 | 主题分类 | |
名 称 | |||
成文日期 | 2024-06-11 11:56 | 发布日期 | 2024-08-30 11:54 |
文 号 | 〔〕阿财社〔2024〕40号号 | 有 效 性 | |
发文单位 | 阿合奇县财政局 | 发布机构 | 阿合奇县财政局 |
阿合奇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为进一步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新财社〔2024〕41号)、《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克财社〔2024〕16号),现拨付贵单位2024年中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预算指标(项目代码:10000019Z195110010005,详见附件)。根据预算管理相关要求,已于2023年12月提前下达了部分2024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预算指标(克财社〔2023〕90号)。本通知明确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应补助资金,扣除提前下达数后即为此次下达的补助资金预算指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该项补助资金收入列《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49医疗卫生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支出列“2100408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二、请贵单位结合本地实际,统筹安排并使用好中央、自治区财政补助资金,切实加快预算执行进度,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任务。同时,严格按照相关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规范资金分配、使用,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
三、此次下达的补助资金列入直达资金管理,直达资金标识“01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
四、为进一步加强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请各单位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
2024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