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kz_ahqx00/2024-00803 | 主题分类 | 财政 |
名 称 | |||
成文日期 | 2024-03-18 13:38 | 发布日期 | 2024-03-19 13:34 |
文 号 | 〔〕阿财振〔2024〕1号 | 有 效 性 | |
发文单位 | 阿合奇县财政局 | 发布机构 | 阿合奇县财政局 |
阿合奇县乡村振兴局:
为集中财力支持阿合奇县乡村振兴工作,确保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相衔接工作有序开展,现下达阿合奇县2024年县级配套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指标460万元。具体要求如下:
一、各单位收到指标文件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挪用、挤占和滞留资金,不得变更资金用途和扩大使用范围。
二、各相关单位应根据财政衔接补助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对资金年度使用计划、扶持对象、支持项目、补助标准、资金来源及额度等信息必须按规定的程序进行公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