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kz_ahqx00/2023-02226 | 主题分类 | 财政 |
名 称 | |||
成文日期 | 2023-09-05 20:06 | 发布日期 | 2023-09-06 20:02 |
文 号 | 〔〕阿财建〔2023〕52号 | 有 效 性 | |
发文单位 | 阿合奇县财政局 | 发布机构 | 阿合奇县财政局 |
阿合奇县交通运输局、乡村振兴局:
根据自治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预算(第七批)的通知》(克财建〔2023〕53号)文件,经研究,现下达2023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第七批)资金预算337.40万元,具体项目名称及金额详见附件。
转移支付收入科目:“1100253交通运输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普通省道建设项目列“2140601车辆购置税用于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支出”、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列“2140602车辆购置税用于农村公路建设支出”、县级客运站及乡镇运输服务站建设项目和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项目列“2140699车辆购置税其他支出”。
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采用“以奖代补”方式分配下达,单位应及时将细化分解到普通省道、农村公路的具体项目信息和资金与“以奖代补”数据支撑系统进行数据挂接。对建设、养护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跟踪,及时更新包括项目资金投入后形成的实物工作量、政府采购等信息在内的数据情况,会同同级交通运输部门落实“交叉互审”责任,按要求及时上报考核数据。
请加强资金监督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切实加强项目绩效管理。在预算执行中,对资金运行情况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开展绩效监控,确保专项资金取得实效。预算执行结束后,由阿合奇县交通运输局组织项目所在地交通局按绩效目标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并汇总报阿合奇县财政局(经建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