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kz_ahqx00/2022-00156 | 主题分类 | |
名 称 | |||
成文日期 | 2022-06-01 19:48 | 发布日期 | 2022-06-04 19:48 |
文 号 | 〔〕阿财预〔2022〕21号 | 有 效 性 | |
发文单位 | 阿合奇县财政局 | 发布机构 | 阿合奇县财政局 |
阿合奇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阿合奇县房屋管理中心: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做好2022年自治州第三批地方政府债券转贷工作的通知》(克财预〔2022〕44号)要求,现下达地方政府专项债券10000万元。此项资金要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严格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协议规定等直接支付债券资金。
(一)加快债券资金执行。收到资金后,按照《自治区政府债券资金管理奖惩暂行办法》(新财预〔2016〕105号)规定,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原则上在三个月内全部形成实际支出、年末不得形成结转结余资金。
新增债券资金只能用于申报对应的公益性项目资本支出、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严禁用于对个人发放工资、单位工作经费、发放养老金等社保支出、支付利息,严禁用于企业注册资本金、补贴及偿债、企业经营性项目等,不得拨付单位实有账户或财政专户、虚列支出。
(二)按月通报支出进度。本级债券资金使用单位要加快债券资金使用进度,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对债券发行前通过先行调度库款办法垫付的资金,债券发行后要及时回补库款。县财政局将依托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系统,对债券资金管理使用进行全面监控,并按月对2022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券支出进度和管理使用情况进行通报。
(三)全面实施绩效评价。建立健全“举债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政府债券资金绩效管理机制,推进债券项目全过程绩效管理。使用债券资金必须设置绩效目标,项目执行要对绩效目标进行定期监控,项目执行结束要按照规定报送债券项目绩效评价报告,提高债券资金使用效益。
(四)强化绩效考核。地方政府债券使用情况作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的内容,纳入2022年度(绩效)考核范围,对2022年地方政府债券使用管理情况进行考核。
(五)严肃追责问责。要严格按照地方政府债券管理规定,管好用好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不得闲置、浪费债券资金,不能违法违规使用债券资金。对违法违规使用债券资金的,县财政局将违法违规使用债券资金和违规举债问题线索报县纪委监委,进行追责问责。
附件:1.2022年自治州第三批地方政府新增专项债券项目明细表
2.债券资金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2022年6月1日